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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遵義市推動企業上市工作三年行動計畫
為進一步支持和推動我市企業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遵府發〔2014〕3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計畫。
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以轉型升級為主線,以科技創新為動力,以政策扶持為保障,把推動企業上市與提升區域競爭力、發展戰略新興產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高素質企業家隊伍相結合,不斷增強企業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不斷提升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的能力和水平,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推動我市奮力打造西部內陸開放新高地。
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積極實施上市企業培育行動,通過三年的努力,著力培育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業突出、成長性好、帶動力強的企業上市發展。到2018年末,力爭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和境外上市企業3戶,確保在“新三板”實現掛牌企業30戶,力爭實現60戶;建立企業戶數達79戶的上市企業後備資源庫,並圍繞國家資本市場政策和企業實際情況的變化,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全市企業上市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二)分年度計畫。
1.2016年,力爭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和境外資本市場有所突破;確保在“新三板”掛牌10戶企業,力爭完成20戶;初步建立擬上市企業後備資源庫。
2.2017年,力爭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和境外資本市場實現上市企業1戶;確保在“新三板”掛牌10戶企業,力爭完成20戶;建立不少於50戶的擬上市企業後備資源庫。
3.2018年,力爭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和境外上市企業2戶;確保在“新三板”成功掛牌10戶企業,力爭完成20戶;建立不少於79戶、較為完善的擬上市企業後備資源庫。
工作措施
(一)宣傳發動,引導企業上市。
採取廣泛宣傳與溝通交流相結合、專題培訓與外出考察相結合、業務指導與解決問題相結合,引領企業學習資本市場、了解資本市場、利用資本市場,有效解決企業“不願上市”、“不敢上市”、“不會上市”的問題。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深入宣傳資本市場理論知識、政策動態、運作技巧和典型案例等。全市每年至少舉辦2次規模較大的企業上市及“新三板”掛牌業務培訓活動,邀請各級證券監管部門領導、業內專家和中介機構專業人士授課,幫助企業答疑解惑。分批次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赴上交所、深交所或市內外優質上市公司學習觀摩,讓企業家與交易所專家和資本市場受益者面對面溝通交流,邀請成功企業家現身說法,增強企業上市信心。
(二)分類指導,推進企業上市。
定期對全市企業進行調查摸底,篩選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盈利能力較強、科技含量較高、成長性較好、有上市意願的企業,建立完善全市企業上市後備資源庫,實行擬上市企業資源庫動態管理,每年根據綜合考察情況淘汰一批、吸收一批,使企業數量始終保持合理戶數。對上市後備企業進行分類指導,根據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不同特點和要求,結合企業自身狀況和發展戰略需要,推動各類企業到合適的板塊掛牌上市,形成合理的企業上市發展梯隊。對已進入上市輔導期的企業,加強與省證監局和參與輔導中介機構溝通對接,督促中介機構提高輔導工作質量,及時解決輔導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抓緊製作申報材料,精心安排材料上報的時間節點。對已與中介機構正式簽約並實質啟動上市工作的企業,指導企業抓緊與中介機構共同制定上市工作計畫和股改方案,做好改制工作,對照發行上市要求梳理問題清單,針對各個問題提出合理解決方案。對初具上市條件的企業,指導企業搭建內部上市工作班子,幫助引薦優質中介機構,儘快啟動上市工作計畫。同時,充分發揮“新三板”等場外市場作為上市企業“孵化器”的重要作用,加快研究建立“遵義市上市企業扶持引導基金”,引導企業做好產品研發、市場開拓、項目儲備、財務管理等基礎性工作,為上市打好基礎。
(三)搭建平台,支持企業上市。
進一步建立健全創業投資優惠政策體系,完善全市企業上市扶持基金設立方案及管理辦法,逐步擴大上市企業扶持引導基金規模,積極培育本地創業投資市場主體。開展常態化的私募股權融資對接活動,通過政府搭台、企業唱戲、機構參與的方式,促進各基金公司、創投機構、證券投行、中介機構等與我市企業加強交流合作。蒐集全國知名風投、創投、保薦以及相關中介機構的資料信息,並及時做好更新,促使企業與各機構之間信息共享,為各方開展業務合作提供便利。加強與各類交易場所對接聯繫,定期向上級監管部門匯報工作,建立常態化的溝通聯絡機制,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和交易所對我市企業改制上市的指導和支持,為企業提高上市成功率創造條件。
(四)最佳化服務,促進企業上市。
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券商及相關專業團隊主辦、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企業上市協同工作機制,全力營造支持企業上市、支持上市企業的濃厚氛圍。對已交付中介機構相關輔導費用,並正式啟動上市程式的企業,實行“一戶一策”管理。各縣(市、區)政府要在抓緊組織轄內擬上市企業與主辦券商簽訂上市輔導服務協定的基礎上,與主辦券商簽訂服務承諾書,與擬上市企業簽訂企業上市工作協定,按協定約定的時間和內容協同推進企業上市工作。並定期組織專業團隊對擬上市企業逐家上門會診,幫助出謀劃策,避免企業走彎路。對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遇到的權證過戶、項目立項、用地保障、安全消防、工商登記、稅務、環保、社保等問題,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企業實際需要主動上門指導,指定專人牽頭對接,並建立上市服務“綠色通道”,做到監管到位、指導到位、扶持到位,快速幫助企業辦理審批事項、出具手續、提供證明材料,縮短企業改制上市時間,節約企業改制上市成本。
(五)督查推進,驅動企業上市。
建立企業上市工作“月通報、季小結、年考核”的督查機制。每月通報各縣(市、區)企業新三板掛牌工作進展情況,每季度召開一次季度小結會,每年年終對上市工作進行考核,確保企業上市工作順利推進。
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長任組長,市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及時研究企業改制上市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也要比照成立相應工作機構,並向市政府進行報備。市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專人跟蹤機制,明確一名聯繫人員負責辦理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與本單位職責相關的事項。
(二)強化政策扶持。認真執行《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遵府發〔2014〕32號)、《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有關事宜的會議紀要》(遵府專議〔2016〕10號)、《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當前企業上市等有關工作的會議紀要》(遵府專議〔2016〕37號)精神,進一步細化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可提前將財政扶持資金用於幫助指導企業上市工作,待達到兌現條件時從財政扶持資金中予以扣除。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和參與企業改制上市工作,為擬上市企業開闢“綠色通道”,採取“一企一策”、“一企一議”的形式,全力支持企業上市。
(三)強化考核激勵。按照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簽訂的關於上市工作的目標責任狀,將各地每年上市企業工作開展和完成情況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嚴格兌現獎懲。
附屬檔案:1.遵義市人民政府推動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
2.遵義市推動企業上市工作三年行動計畫目標任務分解暨擬上市企業資源庫(2016-2018年)
3.遵義市推動企業上市三年行動計畫“一戶一策”方案表
4.遵義市XX縣XX企業上市時間表暨路線圖(樣表)
附屬檔案1
遵義市推動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范元平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 組長:王祖彬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吳建輝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成 員:段開強 市人民政府常務副秘書長
張慶星 市政府金融辦主任
汪先明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周慶祥 市科技局局長
陳志平 市工業能源委主任
曾潤雲 市財政局局長
趙繼鋒 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閔宗顯 市城鄉規劃局局長
顏建禾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羅紹懷 市農委主任
任雲忠 市林業局局長
錢世容 市旅發委主任
路 斌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李廣勤 市工商局局長
李澤洋 市國稅局局長
吳德基 市地稅局副局長
趙 兵 市消防支隊長
鄒 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金融辦,由張慶星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市政府金融辦:負責具體主抓企業上市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工作問題,推動上市工作全面開展。
市發展改革委:幫助列入培育上市計畫的企業申報國家專項建設基金,並積極協助企業爭取國家預算內資金。
市國稅局、地稅局:幫助擬上市企業理順上市前的稅收問題,為擬上市企業提供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和諮詢服務。
市財政局:協助成立上市企業扶持引導基金,及時兌現市級財政獎勵資金,督促縣級財政兌現獎勵資金。
市工業能源委:安排有關產業發展資金支持擬上市企業,幫助解決困難問題。
市科技局:安排科技發展資金支持擬上市科技企業,指導擬上市科技企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市農委:積極幫助支持擬上市農業企業申報省級產業發展資金、貸款貼息資金。
市林業局:安排林業(園藝)發展資金支持擬上市林業(園藝)企業。
市旅發委:安排旅遊發展資金支持擬上市旅遊企業。
市環境保護局:對擬上市企業涉及環保事項優先辦理。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擬上市企業涉及社保事項優先辦理。
市消防支隊:對擬上市企業需要辦理消防手續的優先辦理。
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工商局:對擬上市企業在整合、重組、併購或完善產權過程中需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初始或變更登記且資料齊全的,在規定期限內予以優先辦理相關手續,並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