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運輸收入的核算

遠洋運輸收入的核算指運洋運輸企業運輸收入的帳務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遠洋運輸收入的核算
  • 所屬學科:會計學
遠洋運輸按船舶已完航次統計運輸周轉量和計算運輸成本,因此,運輸收入的核算必須以已完航次為準,便於報告期內收入、支出和運輸周轉量的口徑一致。為了核算已完航次收入,遠洋運輸企業對未完航次預收的收入,不直接記入“運輸收入”科目,應先在“預收帳制”科目中設定“未完航次收入”明細科目核算。待船舶航次完成,結轉航次運輸收入時,再轉入“運輸收入”科目。由於計列運輸收入和結算收款的進帳日期不同,在外匯牌價變動時,存在著外幣與人民幣的折算差價。這部分差價應當記入企業財務費用。遠洋運輸企業在收入核算中,同樣會遇到成本核算中關於未達帳的問題。到了報告期末,代理單位特別是國外代理單位,不能及時將已完航次的運費帳單送達企業,影響運輸收入核算的及時性。為了較正確地計算第一報告期的運輸收益,對報告期末運費帳單未達的已完航次收入,應根據運價本估算其應收運費入帳。為此,設定“未達已完航次收入”科目,核算遠洋運輸的未達帳收入。月終,對運費帳單未達的已完航次,編制“未達已完航次收入估算表”,逐船逐航次估計,匯總後進行總分類帳核算,借記“未達已完航次收入”科目,貸記“運輸收入”科目。下月初,以紅字沖回原分錄。收到運費帳單時,按實際發生數入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