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
都是用來夜間照明,不過遠光角度高距離遠,近光角度低距離近。
使用方法
一般在城市裡開車最好不要開遠光,因為城市裡一般照明條件都比較好。遠光的角度太高很容易晃到對面來車和周圍行人的眼睛,影響他人的視線,很不安全,並且是一種不禮貌的駕駛行為。
不過夜間交替開閉遠光可以代替喇叭提醒周圍行人和車輛,以免造成太大的噪聲。
在高速、郊外沒有路燈的地方行駛可以開遠光,擴大視野範圍。但是遇到對面有車需要會車的時候,處於安全和禮貌的考慮,切換成近光。
低速行駛時發動機發電量不足,蓄電池處於負充電狀態,開遠光燈會影響其使用壽命。另外,夜間低速行駛時使用遠光燈,還會加大車輛的油耗,在油價高起之下顯然也很不划算。
效果
遠光燈可以提高視線,擴大觀察視野。在沒有路燈的漆黑路面上,開啟遠光燈後的可視範圍要遠遠大於只開啟近光燈。因此在這樣的環境下,開啟遠光燈是非常有必要的。從下面的效果圖我們很容易看出遠光燈的優勢所在。
隱患
正面會車時:
隱患一:瞬間致盲
當夜晚會車時,遠光燈可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產生瞬間致盲,致盲時間根據駕駛員自身視力,周圍環境不同持續時間也會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續2秒左右的時間,在這兩秒的時間裡,駕駛員如同閉眼開車,對周圍的行人以及前後的來車觀察能力大大下降。
隱患二:對速度和距離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視線不好,因此人眼對於對面來車的速度判斷本來就會打折扣,在這樣的情況下,開啟遠光燈對人眼的干擾會使這一判斷力加速下降。當你開啟遠光燈,對向來車誤判了你的車速和距離,本該減速會車他卻放心的避讓腳踏車或是開始借道超車,此時遠光燈可就適得其反了。
隱患三:對寬度的判斷力下降
與隱患二的原理類似,遠光燈所產生的超大光暈會占據人眼視覺中很大一部分面積,從而使得駕駛員對來車的寬度以及它身後情況的判斷力下降。從而會採取錯誤的操作。
後方車輛開啟遠光燈:
隱患:當後開啟遠光燈時,前車內外3個後視鏡中會出現大面積光暈,如果趕上你的車是淺內飾,那車內無疑就像開著燈一樣明亮。前方的三個光暈會縮小你前方路況的可視範圍,如果此時你想併線或轉彎,從後視鏡觀察後方情況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錯誤開啟
罪狀一:遠光燈會車可導致人瞬間致盲,極其危險。
罪狀二:面對遠光燈,駕駛者對於迎面車輛的車速和距離產生誤差,容易發生誤操作。
罪狀三:遠光燈後方的事物很難被對向來車發現。
正確開啟
放慢車速:夜晚視線不好,放慢車速永遠要比開啟遠光更加有助於安全。
儘可能少使用遠光燈:如今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比較豐富,夜晚也很難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一般這樣的路況下行車,儘量不使用遠光燈。
必要時燈光可以交替使用:在一些照明情況不佳的道路中行駛,為了不對對向來車造成影響,遠光燈可以伴隨近光燈交替使用,對向有來車時應即時切換。
經常檢查自己的燈光狀態:當遇到對面來車頻繁切換燈光照射自己時,應當檢查自己的遠光燈是否在無意中開啟。
大霧天氣禁用遠光燈,因為此時空氣透明度較差,燈光會在空氣中形成漫反射效果,不僅不會讓你看的更遠,反而會加大對來車的影響。
SUV車型如果可以調節大燈高度請調節下。不少SUV車型由於車身較高,即便開啟近光燈也會對來車造成一些類似於遠光燈的視覺影響,建議經常在城市中使用的車主,如果有大燈調節功能的,儘量將大燈角度調低,以儘可能的避免干擾其他車輛。
如果對方開了遠光燈也可以用遠近光燈轉換來提醒對方車輛關閉遠光燈。
遠光燈的危害
夜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比白天大1.5倍,60%重大交通死亡事故發生在夜間。據統計,30-40%的夜間車禍緣於濫用遠光燈!人眼在受到車燈強光刺激時,瞳孔由正常的5~8毫米左右自動收縮為1毫米甚至更小,使進光量減少到原來的1/30以上,會車後由於瞳孔來不及回復,進光量驟減,出現類似夜盲的現象,眾多交通事故就由此發生。
長期從事機動車駕駛,如果不注意防護,不僅視力下降,更易患白內障等眼病,而且光污染干擾大腦中樞神經,導致神經衰弱,使人頭昏心煩,失眠,食慾、性慾低下,情緒急躁,身體乏力,同時會擾亂人的正常激素的形成而增加某些癌症的發病危險。
遠光燈的防護
普通淺黃色夜晚
駕駛鏡及漸變色全天候駕駛鏡:普通淺黃色
夜視鏡只能擋20-30%強光阻擋不夠;全天候駕駛鏡雖可減弱強光,但視野變暗影響路況安全,夜駕佩戴危險,同樣不符合夜晚駕駛眼鏡國家標準。
擋光板,減光條及變色夜視寶:安置在前車玻璃上的這種減光物件會擋住駕駛人員前方的部分視野,形成視野的盲區,同時這種遮擋物隨著車體在駕駛者眼前不斷的顛簸晃動,時間一長就會使人產生頭痛頭暈和噁心的不良反應,而且部分產品易碎不安全。
一副好的夜晚駕駛鏡應通過國家權威檢驗認證機構檢驗合格,能阻擋對方汽車強光80%以上,同時主鏡片透光率必須>75%,觀察道路不受影響,夜間佩戴一副好的駕駛夜視鏡,開車族不但可以看清行車路面,而且可有效減弱對方遠光燈的刺眼強光眩光,在擋強光的同時可以正常看清路面,從而保證行車安全。
法規
(一)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
(二)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三)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四)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五)夜間超車時,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車輛。
(六)在照明較好的城區不宜使用遠光燈。
對機動車夜間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處以罰款並扣分的處罰;在機動車年檢安全檢測時,對私自安裝強光燈不符合《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將不予核發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