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再上場(Illegal Re-Entry):被其他球員替補下場後,又再次上場,擔任攻擊或防守任務的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稱為違規再上場。(1)先發球員第三次上場。(2)預備球員或增額球員第二次上場。(3)再上場球員,打擊順序與原來的順序不一樣。(4)增額球員去擔任防守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