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芬科闖(硫酸沙丁胺醇霧化吸入溶液),適應症為1.嚴重的支氣管哮喘(哮喘持續狀態)。2.對常規療法治療無效的慢性支氣管痙攣。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達芬科闖
- 藥品類型:處方藥、基本藥物、醫保工傷用藥
- 特殊藥品:興奮劑
- 用途分類:子宮平滑肌抑制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核准日期,修訂日期,
成份
化學名稱:1-(4-羥基-3-羥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的半硫酸鹽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3H21NO3.1/2H2SO4
分子量:288.35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3H21NO3.1/2H2SO4
分子量:288.35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幾乎無色的澄清液體。
適應症
1.嚴重的支氣管哮喘(哮喘持續狀態)。
2.對常規療法治療無效的慢性支氣管痙攣。
2.對常規療法治療無效的慢性支氣管痙攣。
規格
20ml:0.1g(以沙丁胺醇計)。
用法用量
本品只可在醫生指導下,採用呼吸器或適當的驅動式噴霧器給藥,切不可注射或口服。
1、間歇性用法:
間歇性治療每日重複4次,應從低劑量開始。
成人:
0.5(1.0毫升(2.5(5.0mg),以注射用生理鹽水稀釋至2.0或2.5毫升,噴霧可維持約10分鐘;部分成人可能需要10mg的較高劑量,可不經稀釋,將2.0毫升(10mg)本品直接置入噴霧裝置中,霧化吸入,直至支氣管得到擴張為止,通常約需要3(5分鐘。
兒童:
一歲半到十二歲以下兒童的常用劑量為0.5毫升(2.5毫克沙丁胺醇)以注射用生理鹽水稀釋到2.0或2.5毫升,部分兒童可能需要增至5毫克,由於有可能發生短暫的低氧血症,可考慮輔以氧氣治療。
2、連續性治療 :
將本品以注射用生理鹽水稀釋成每毫升含50μg-100μg沙丁胺醇的溶液,霧化吸入的通常給藥速率為1mg/小時,最高可增至2mg/小時。
1、間歇性用法:
間歇性治療每日重複4次,應從低劑量開始。
成人:
0.5(1.0毫升(2.5(5.0mg),以注射用生理鹽水稀釋至2.0或2.5毫升,噴霧可維持約10分鐘;部分成人可能需要10mg的較高劑量,可不經稀釋,將2.0毫升(10mg)本品直接置入噴霧裝置中,霧化吸入,直至支氣管得到擴張為止,通常約需要3(5分鐘。
兒童:
一歲半到十二歲以下兒童的常用劑量為0.5毫升(2.5毫克沙丁胺醇)以注射用生理鹽水稀釋到2.0或2.5毫升,部分兒童可能需要增至5毫克,由於有可能發生短暫的低氧血症,可考慮輔以氧氣治療。
2、連續性治療 :
將本品以注射用生理鹽水稀釋成每毫升含50μg-100μg沙丁胺醇的溶液,霧化吸入的通常給藥速率為1mg/小時,最高可增至2mg/小時。
不良反應
霧化吸入本品可產生下列不良反應:
肌肉震顫(通常表現為手顫),頭暈,頭痛,不安,失眠,心動過速,低鉀血症,口、咽剌激感。
罕見下列不良反應:
肌肉痙攣,過敏反應(血管性水腫、皮疹、支氣管痙攣、低血壓)。
肌肉震顫(通常表現為手顫),頭暈,頭痛,不安,失眠,心動過速,低鉀血症,口、咽剌激感。
罕見下列不良反應:
肌肉痙攣,過敏反應(血管性水腫、皮疹、支氣管痙攣、低血壓)。
禁忌
對本品成分及其它腎上腺素受體激動藥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下列情況應慎用:伴有心血管疾患(冠狀動脈供血不足、心律不齊、高血壓)、甲狀腺機能亢進、糖尿病及驚厥患者。
2.若使用一般劑量無效時,應諮詢醫生,不能隨意增加藥物劑量或使用次數。反覆過量使用可導致支氣管痙攣,如有發生應立即停藥,更改治療方案。
3.長期使用本品時,可能產生耐受性。
4.使用過程中應注意監控血清鉀的水平。
5.本品應在醫院內,由醫生指導使用。增加使用吸入的β2 -受體激動劑可能是哮喘惡化的徵象,若出現此情況,可能需要重新評估對病人的治療. 法,應考慮合用糖皮質激素治療。過量吸入本藥會有不良反應,因此吸入的劑量使用次數須遵醫囑。
6.運動員慎用。
7.嚴禁用於食品和飼料加工。
2.若使用一般劑量無效時,應諮詢醫生,不能隨意增加藥物劑量或使用次數。反覆過量使用可導致支氣管痙攣,如有發生應立即停藥,更改治療方案。
3.長期使用本品時,可能產生耐受性。
4.使用過程中應注意監控血清鉀的水平。
5.本品應在醫院內,由醫生指導使用。增加使用吸入的β2 -受體激動劑可能是哮喘惡化的徵象,若出現此情況,可能需要重新評估對病人的治療. 法,應考慮合用糖皮質激素治療。過量吸入本藥會有不良反應,因此吸入的劑量使用次數須遵醫囑。
6.運動員慎用。
7.嚴禁用於食品和飼料加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及哺乳婦女慎用。
兒童用藥
參見說明書中【用法用量】
老年用藥
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1.避免同時使用其它腎上腺素受體激動藥。
2.正在服用單胺氧化酶抑制藥或三環類抗抑鬱藥患者慎用,因會增強本品的心血管系統
的作用。
3.不宜同時服用腎上腺素受體阻滯藥,如心得安等。
2.正在服用單胺氧化酶抑制藥或三環類抗抑鬱藥患者慎用,因會增強本品的心血管系統
的作用。
3.不宜同時服用腎上腺素受體阻滯藥,如心得安等。
藥物過量
在連續用藥過程中,如出現藥物過量的徵象,應立即停藥。可用具有心肌選擇性的(β-受體阻斷藥為解毒藥,但用於有支氣管痙攣的病人時應謹慎。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本品為選擇性的β2-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其作用機制是通過對β腎上腺素能受體的作用剌激細胞內的腺苷酸環化酶,提高環磷腺苷水平,使支氣管平滑肌松馳,並抑制速發性超敏反應細胞(特別是肥大細胞)的介質釋放。大多數嚴格控制的臨床試驗表明,沙丁胺醇對呼吸道的作用(鬆弛支氣管平滑肌)強於劑量相當的異丙腎上腺素,而對心血管的影響較少。
毒理研究
動物試驗表明,本品靜脈注射,可部分地穿過小鼠的血腦屏障。小型豬、鼠類和犬同時服用β受體激動劑和甲基黃嘌呤,可產生心率不齊和猝死(組織學檢查可見心肌壞死)。但這些發現的臨床意義尚不清楚。
[u]遺傳毒性[/u]:本品Ames試驗、人外周淋巴細胞基因突變試驗和小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
[u]生殖毒性[/u]:一般生殖毒性試驗結果表明,大鼠灌服本品劑量達50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15倍)時未見對生育力有損傷。本品對小鼠有致畸性,CD-1小鼠在致畸敏感期皮下注射本品0.025、0.25和2.5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3/1000、3/100和3/10倍),唇裂發生率分別為0、4.5%(5/111)和9.3%(10/108),陽性對照藥異丙腎上腺素2.5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3/10倍)組的唇裂發生率為30.5%(22/72)。Stride Dutch兔經口給予本品50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25倍),顱裂發生率為37%(7/19)。尚無充分和嚴格控制的孕婦臨床研究資料,只有當其潛在利益大於對胎兒的潛在危險性時,孕婦才可以服用本品。由於β受體激動劑對子宮收縮有潛在干擾作用,分娩患者應限制使用本品。本品是否在人乳中排泄尚不清楚。鑒於動物試驗提示本品有潛在致癌性,應根據該藥對母親的重要性決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藥。
[u]致癌性[/u]:SD大鼠連續灌服本品2.0、10和50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1/2、3和15倍,或兒童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2/5、2和10倍)2年,可引起良性卵巢系膜平滑肌瘤的發生率呈劑量依賴性的升高。在另一項研究,由於和普萘洛爾(一種非選擇性β受體阻滯劑)合用,該作用被抑制。CD-1小鼠連續灌服本品18個月,劑量達500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65倍,或兒童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10倍),未見致癌性。金黃倉鼠連續灌服本品22個月,劑量達50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成人和兒童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7倍),未見致癌性。
本品為選擇性的β2-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其作用機制是通過對β腎上腺素能受體的作用剌激細胞內的腺苷酸環化酶,提高環磷腺苷水平,使支氣管平滑肌松馳,並抑制速發性超敏反應細胞(特別是肥大細胞)的介質釋放。大多數嚴格控制的臨床試驗表明,沙丁胺醇對呼吸道的作用(鬆弛支氣管平滑肌)強於劑量相當的異丙腎上腺素,而對心血管的影響較少。
毒理研究
動物試驗表明,本品靜脈注射,可部分地穿過小鼠的血腦屏障。小型豬、鼠類和犬同時服用β受體激動劑和甲基黃嘌呤,可產生心率不齊和猝死(組織學檢查可見心肌壞死)。但這些發現的臨床意義尚不清楚。
[u]遺傳毒性[/u]:本品Ames試驗、人外周淋巴細胞基因突變試驗和小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
[u]生殖毒性[/u]:一般生殖毒性試驗結果表明,大鼠灌服本品劑量達50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15倍)時未見對生育力有損傷。本品對小鼠有致畸性,CD-1小鼠在致畸敏感期皮下注射本品0.025、0.25和2.5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3/1000、3/100和3/10倍),唇裂發生率分別為0、4.5%(5/111)和9.3%(10/108),陽性對照藥異丙腎上腺素2.5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3/10倍)組的唇裂發生率為30.5%(22/72)。Stride Dutch兔經口給予本品50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25倍),顱裂發生率為37%(7/19)。尚無充分和嚴格控制的孕婦臨床研究資料,只有當其潛在利益大於對胎兒的潛在危險性時,孕婦才可以服用本品。由於β受體激動劑對子宮收縮有潛在干擾作用,分娩患者應限制使用本品。本品是否在人乳中排泄尚不清楚。鑒於動物試驗提示本品有潛在致癌性,應根據該藥對母親的重要性決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藥。
[u]致癌性[/u]:SD大鼠連續灌服本品2.0、10和50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1/2、3和15倍,或兒童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2/5、2和10倍)2年,可引起良性卵巢系膜平滑肌瘤的發生率呈劑量依賴性的升高。在另一項研究,由於和普萘洛爾(一種非選擇性β受體阻滯劑)合用,該作用被抑制。CD-1小鼠連續灌服本品18個月,劑量達500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65倍,或兒童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10倍),未見致癌性。金黃倉鼠連續灌服本品22個月,劑量達50mg/kg(按體表面積折算,約相當於成人和兒童臨床最大推薦日口服劑量的7倍),未見致癌性。
藥代動力學
尚不明確。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包裝
塑膠瓶,20ml/瓶,1瓶/盒。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版第一增補本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00348
生產企業
深圳大佛藥業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
2007年02月28日
修訂日期
2012年10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