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米安事件

達米安事件

達米安事件發生後,巴黎街頭的海報或傳單到處泛濫。事件發生次日,在巴黎盧森堡公園門口等數處地點就出現了反對國王的海報和諷刺性短文。1月底張貼在巴黎大街小巷的海報,對國王屢次御臨高等法院表示強烈不滿,並詛咒國王去死:“在聖德尼(國王埋葬之所)御臨法院。”除國王外,耶穌會也是主要攻擊對象,“人們看到他們各學院門上貼著的海報,用大字寫著如下詞語:滾吧鄰居,如果你們不想被一把火燒掉的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米安事件
  • 地點:巴黎
  • 時間:1757年
簡介,過程,

簡介

1757年巴黎的冬天非常寒冷,1月5日下午5時三刻,天已黑,路易十五返回特里亞農宮。就在國王準備踏入馬車時,一個身形瘦高的漢子突然沖開國王衛隊的警戒圈,接近國王身邊後將刀刺入其右肋。當時,路易十五流血甚多,認為自己命在旦夕,指派王儲總攝政事。但厚厚的冬衣保護了國王,傷勢並不重。1月8日,關於國王健康狀況的報告就出現在巴黎市政廳的大門上,1月14日他開始重新執掌朝政。刺殺沒有造成任何直接的重大政治後果。然而,在絕對主義君主制的意識形態下,在時人眼裡,攻擊國王無異於謀殺整個國家,是對整個社會主流倫理和現存秩序的挑戰。事件在社會中產生了巨大的心理震盪,激起了人們強烈的好奇心,成為1757年前幾個月輿論密切關注的熱點。

過程

達米安事件撲朔迷離
事發後,官方《法蘭西公報》在1月8日率先作了公開報導,該報流水賬般地記述了國王及皇室的活動。有關刺殺的報導僅限於過程的描述:刺殺經過、國王受傷情況、傷情觀察等。關於兇手,僅交代了短短一句:“人們當場逮住了暗殺者,將著手對他提起訴訟。”接下來,西歐各地的法語報紙紛紛跟進報導,事件從巴黎迅速傳遍西北歐,並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步向南歐和東歐傳布。
《科隆報》1月14日刊載的通訊,在報導內容和措辭風格上敘事要生動得多。文章直切主題,“這個可憐可恨的弒君者,雅克·克萊蒙和拉瓦亞克的兇惡而令人憎惡的後繼者”,“昨天晚上侵犯了國王的聖軀”。接著語焉不詳地描述了刺殺經過,然後介紹兇手的基本背景:“據說是阿拉斯人,曾在巴黎數戶人家做過僕人。”文章第二段轉向案件引發的外部反應:人們前往教堂供奉聖禮為國王祈福;高等法院首席院長被召集來商討審訊事宜;關心訴訟程式如何以及最終怎樣處決這個罪大惡極的謀殺者。《科隆報》的報導文本包含著一個較為完整的意群,它向讀者大眾構建了一幅從核心(刺殺行為)到外圍(一系列反應行為)的事件圖像。該文本代表著諸多報紙總體性敘事的縮影。
新聞媒體的持續報導讓達米安事件外延不斷擴大,內涵不斷豐富。然而,這些信息並未如宮廷和王國政府所願,起到穩定民眾的作用。相反,由於審訊程式不公開,輿論的關注使事件顯得更加撲朔迷離,新聞媒體則在其中扮演了關鍵角色。“從凡爾賽宮的預審開始,在各家報紙不斷強調的‘隱情’的刺激下,達米安訴訟案將輿論廣泛地動員起來。儘管人們猜測兇手關押在巴士底獄時訊問已有進展,但一切都非常模糊不清,記者對此亦訴之於揣度。”
正是案情的這種“神秘性”,加之大眾心理對戲劇性、轟動性、恐怖和暴力事件的窺探癖好,使人們急切地想知道,達米安刺殺國王的動機究竟何在。確切信息的缺乏,致流言蜂起。各種聽上去荒誕不經的傳說在民眾中四處流傳,“陰謀論”如幽靈般遊蕩在公眾輿論當中。
輿論走向彰顯法國社會動態
每個時代都是一個資訊時代,傳播體系形塑著事件。達米安事件從一個側面印證了該說法。當時,隨著事件的發生和訊息的傳布,各種論戰性小冊子、私人通信、回憶錄、街談巷議、歌謠詩作和煽動性街頭海報紛至沓來。不同於受到嚴格束縛的報刊,這些信息媒介能夠自由便利地表達意見立場或對信息作出釋讀,在輿論製造中扮演著報刊承擔不了的角色,“陰謀論”也正是在這樣的傳播媒介中大行其道。
另外,圍繞著達米安案的小冊子不斷出現。不同於字數少且言辭粗鄙的街頭海報,小冊子由知識廣博、思維縝密的學者寫作。事發當月出現的匿名小冊子《討謀害國王人身文》和《論當前事件》都是韻文體,對以耶穌會為代表的宗教狂熱猛烈撻伐。前者開宗明義地寫到:“致命的情思,可憎的狂迷,極其殘忍的錯謬與分裂之子,屢屢謀害我王之生命的你,在弗朗索瓦心裡幽靈再起!”3月份,圍繞著達米安案又出現了一系列小冊子。這些小冊子“證據”搜羅充分,推論邏輯嚴密,力圖顯示案件背後存在不可告人的陰謀。普通民眾當中也是議論紛紛,比較集中的論調是,耶穌會士是讓國家陷入動盪不寧的所有麻煩的製造者,應該被燒死或吊死;無視民眾訴求或民間疾苦的國王該殺。
18世紀法國現實催生刺殺事件
國王和耶穌會,在當時法國社會中兩者都是至關重要的權威性力量,何以成為輿論普遍不滿的對象?欲解答這個問題,需將達米安事件與之發生的廣闊社會政治環境聯繫起來。
根據審訊記錄,達米安供稱是“出於宗教”原因而謀害國王。他所謂的“宗教”,並非基督教,而是在他看來神聖的原則:“他將王國3/4民眾身陷其中的苦難作為宗教原則。”他對於教會拒絕給那些虔誠的好人做臨終聖事深感不滿。
達米安的“宗教”,並非其憑空想像,而是18世紀50年代法國兩大現實的社會政治主題的反映:宗教爭端和反抗稅賦。
1748年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結束後,為了解決戰爭帶來的巨額財政赤字,財政總監馬肖推出稅收改革方案,開徵首期廿一稅。該方案是創建現代國家稅收體系的一次大膽嘗試,新稅針對王國所有的臣民,不分特權與非特權。但教會頑強反對,國王最終同意了其要求。同時,勢力強大的高級僧侶階層還挑起了影響深遠的宗教爭論。新任巴黎大主教博蒙要求所有的臨終者必須出示教會機構頒發的“懺悔證”,教區神甫才能為其做臨終聖事。高等法院對此進行了司法干預,並頒布禁令,要求神職人員不得拒絕給無法提供懺悔證書者做臨終聖事,但禁令被國王取消。1753年5月,高等法院法官罷工,國王隨即下令將之流放出巴黎,直至次年9月才被重新召回。對抗發展到1756年,國王與高等法院的對抗變得無法調和。12月13日,路易十五“御臨”法院欲強行迫使後者屈服,高等法院大部分法官再次罷工抗議。
精英階層的政治紛爭之所以能夠影響到達米安類的普通民眾,與高等法院的抗爭策略密切相關。為了與具有天然優勢的王權對抗,在18世紀50年代的爭論中,高等法院訴諸大規模的輿論宣傳,力圖尋求來自社會的支持,作為抗爭的正當性基礎。法官們將官方檔案的判決書和諫諍書公之於眾,律師們撰寫小冊子抨擊教會和政府,或考察歷史宣稱自己與國王具有同等古老的淵源,是專制主義的屏障和王國古老憲政的維護者。高等法院及其支持者的宣傳激起了廣泛的輿論回應。正是在這樣的輿論氣候中,在多位高等法院法官家裡當過僕人的達米安做出了極端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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