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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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內容
在十九世紀中葉,達爾文(1809—1882)一方面承繼布豐(1707—1788)、拉馬克(1744—1829)等前人生物發展學說中的正確觀點,並集其大成;一方面通過自己長期調查實踐,把生物發展的理論提高到更完備和更成熟的階段,確立了進化論。達爾文學說主要內容包括人工選擇和自然選擇學說,遺傳性及其變異性學說,物種形成學說等。達爾文的進化論,即他1859年發表的物種起源,論證了生物的進化及其機制,在生物科學上建立了歷史唯物觀點,推翻了唯心論、形上學的物種特創論、物種不變論、目的論和激變論。
自然選擇
自然選擇與進化是人們容易混淆的兩個概念。達爾文把前者定義為:“我把這種有利的個體差異和變異的保存,以及那些有害便衣隊毀滅,叫作‘自然選擇’,或‘最適者生存’。無用也無害的變異則不受自然選擇的作用,它或者成為彷徨的性狀,有如我們在某些多形的物種里所看到的,或者終於成為固定的性狀,這是由生物的本性和外界條件來決定的。”
達爾文認為生物普遍存在著變異。一切生物都有變異特性,世界上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生物。變異可分為一定變異和不定變異兩種。所謂一定變異是指同一祖先的後代,在相同的條件下可能產生相似的變異。如氣候的寒暑與毛皮的厚薄,食物的豐匱與個體的大小。所謂不定變異是指來自相同或相似親體的不同個體,在相同或相似條件下所產生的不同變異。如同一白色母羊所生羊羔中,可能有白、黑或其他顏色。同時,達爾文認為生物普遍具有高度的繁殖率與自下而上競爭能力。生物有著繁殖過剩的傾向,但由於食物與空間的限制及其它因素的影響,每種生物只有少數個體能夠發育與繁殖。達爾文還認為,生物在生存競爭中,對生存有利的變異個體被保留下來,而對生存不利的變異個體則被淘汰,這就是自然選擇或適者生存。適應是自然選擇的結果。在自然選擇過程中,只有適者才能生存,但適應對生存也只有相對的意義,一旦生活環境改變,原來的適應就可能變為不適應。最後,達爾文認為,通過自然選擇形成新物種。
其主要內容可概括為:物競天擇,優勝劣汰。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人工選擇
他認為,許多家養動物和栽培植物都起源於野生類群,它們在人們有計畫的選擇下,使有益於人類的變異逐漸積累和增強,實際上是個優勝劣汰的過程。這一學說有三個要素:一是有變異存在;二是這種變異能夠遺傳;三是人類對變異可以選擇,三者缺一不可。
進化論
現代生物進化論
這是現代進化理論中影響最大的一個學派,實際上它是達爾文自然選擇理論與新達爾文主義遺傳理論和群體遺傳學的有機結合。該學說認為生物化是在群體中實現的,其主要內容為:
2、突變和基因重組產生生物的原材料。
3、突變和基因重組,自然選擇及隔離是物種形成的三個基本環節,通過它們的綜合作用,種群產生分化,並最終導致新物種的形成。
4、自然選擇使種群的基因頻率定向改變並決定生物進化的方向。
5、隔離是新物種形成的必要條件。
生物進化論與達爾文學說
意義與不足
達爾文真正的巨大貢獻在於,他以其自然選擇理論所支撐的進化論思想科學地解釋了人類理性所產生的物質條件。換句話說,是自然選擇的力量把一種哺乳動物從大自然推到了人類的起點上,是自然選擇促動了“人”的意識從本能的控制下解放出來,意識從而成為人類主導世界的內在條件。
達爾文學說揭示了生命現象的統一性是由於所有的生物都有共同的祖先,生物的多樣性是進化的結果:生物界千差萬別的種類之間有一定的內在聯繫,從而大大促進了生物學各個分支學科的發展。
作為一個主張物種漸進生成的進化論學者,達爾文在論證人類起源時必不可免地遇到了阻礙。而達爾文學說本身也存在不足之處:
1、研究只停留在個體層次上,未注意種群在生物進化中的作用。
2、對遺傳和變異的本質,達爾文還不能做出科學的解釋。
3、其強調物種的形成都是漸變的結果,不能很好的解釋物種大爆發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