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拉特旗衛生健康委員會

達拉特旗衛生健康委員會

達拉特旗衛生健康委員會是達拉特旗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達拉特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達拉特旗衛生健康委員會成立於2019年3月,屬於旗人民政府職能部門。達拉特旗計畫生育協會成立於2007年,掛靠於達拉特旗衛生健康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拉特旗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平原大街中蒙醫院北側
  • 主任:李生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有關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擬定全旗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實施區域衛生健康規劃。
(二)負責制定全旗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貫徹並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參與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交流工作,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四)擬訂和實施全旗基層衛生健康、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婦幼健康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
(五)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和監督;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以及執業規則、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自治區基本藥物增補目錄;加強對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和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監督管理,指導醫院藥事管理工作。
(八)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制定實施全旗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二)組織擬訂全旗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培訓,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違法行為;考核評估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旗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開展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
(十五)制定實施蒙中醫藥發展規劃,促進蒙中醫藥事業發展,推動蒙中醫藥標準化和現代化;組織開展蒙中醫藥人才培養、師承教育工作,推廣蒙中醫藥科技成果和適宜技術,傳承和發展蒙中醫藥文化。
(十六)負責旗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醫療衛生保障任務。
(十七)承擔旗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和計畫生育協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旗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達拉特旗衛生健康委員會下設辦公室、黨組(黨委)辦公室、人事人才股、財務審計股、基層衛生健康股、醫政醫管醫改股、疾病預防與愛國衛生運動管理辦公室、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8個股室,直屬管理醫療衛生機構316所,其中旗直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單位2所,醫療衛生單位7所,基層衛生院22所、嘎查村衛生室136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所、社區衛生服務站2所,民營醫院6所、門診部4所、個體診所11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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