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達川區農業農村局

達州市達川區農業農村局

達州市達川區農業農村局是達州市達川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州市達川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達州市達川區文興街27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有關“三農”地方規範性檔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領域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三農”方面的決策部署。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牽頭組織改善全區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雄獄擊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指導農業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擬訂深化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四、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村企業發展工作。指導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現代農業園區的政策與規劃,牽頭組織區級現代農業園區評定、評審和市級以上現代農業園區申報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和主要農產品進口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試探市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推動數字農業發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承擔農業統計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油等農產品生產。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落實促進糧油、畜禽、水產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促進農業綠色發展。負責漁政、網具監督管理。
六、負責制定全區農業全產業機械化、智慧型化、數位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裝備技術攻關和關鍵技術開發,引進、示範和推廣農業裝備新技術、新機具,指導全區農業裝備尋喇灶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化使用安全監管工作。指導設施農業、農機庫棚、機電提灌、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
七、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組織申報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並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八、組織開雄想展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和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物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政策建議,指導設駝淋霉滲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九、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職責,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獸醫醫療器械、肥料。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獸(漁)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地方標準,會同牛頁笑腿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漁)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落實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相關政策,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管理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霉朽立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牽頭管理外來農業物種。監測、核查、會同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種苗、肥料、獸(漁)藥等農業生產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一、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資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涉及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十三、制定全區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業推廣體系建設,組織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等新品種育種攻關和農業先進技術引進、試驗、轉化、示範和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四、指導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制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五、牽頭開展全區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交流合作。組織開展農業投資促進活動,推動農業開放合作。
十六、負責全區蠶桑、蠶種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蠶桑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及項目的組織實施。
十七、編制全區菸葉種植規劃方案,督促檢查菸葉種植方案貫徹落實。協調菸草工業、商業做好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菸草扶持項目。
十八、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區農業綜合執法。推進農業依法行政,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工作,負責辦理涉農違法案件。
十九、負責全區國有農場土地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國有農場的改革與發展。
二十、依法依規負責農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農(獸)藥、飼料、漁業、畜禽屠宰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村沼氣項目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對農業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和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安全生產、目標績效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審核。負責史志編纂工作。牽頭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穩定工作。負責區農業系統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工作,制定全區農業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全區“三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組織策劃全區農業宣傳重大活動,負責對外宣傳協調聯絡。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
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
起草“三農”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農業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調解、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及備案。負責農業普法工作。負責區級部門涉及“三農”工作政策性檔案的審核。負責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和動態調整工作。指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集中承擔區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牽頭農業領域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鄉村治理指導股(農村改革股)
牽頭研究全區鄉村治理政策和治理體系,參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基層民主建設、基層法制建設工作。負責農民利益、惠農政策和涉農項目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業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承擔全區農業和農村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農村改革綜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農村改革工作。制定農村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方案。指導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協調並組織實施農村改革試點示範、經驗總結等工作。參與指導區域經濟發展工作。
宜居鄉村建設協調股
組織實施全區農村人居環境工作。負責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全區鄉村振興先進鄉(鎮)、示範村的評選表彰。牽頭組織市級以上鄉村振興先進區、先進鄉(鎮)、示範村的申報工作。
農村合作經濟服務指導股
提出鞏固完善全區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牽頭起草全區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農民承包地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資產管理等規範性檔案。指導宅基地、農民承包地“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調解仲裁管理,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配合做好宅基地確權登記辦證工作。負責設施農業用地監管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組織指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農經統計工作。起草全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規劃,負責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研究制定農業生產性服務相關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推廣等公益性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培育經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
發展規劃與園區工作股
提出全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負責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牽頭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負責農業園區規劃布局,制定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標準,承擔各類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監測、評價、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區級現代農業園區評定、評審和市級以上現代農業園區申報工作。指導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股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檢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體系認證管理。負責“三品一標”農產品的證後監管。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牽頭農業規模化工作。
特色產業發展股
組織協調全區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休閒農業的政策措施。制定水果、蔬菜、茶葉、苧麻、花椒等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經濟作物檢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防災減災工作。負責蠶桑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及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菸葉產業發展,負責菸草扶持項目的組織實施。
種植業與農藥肥料股
指導和監督農業補貼政策的實施。起草種植業(糧油)產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和管理。指導種植業(糧油)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工作,牽頭農業防災減災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負責農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植物檢疫體系建設,並組織監督管理農業植物檢疫工作,監測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承擔糧油收儲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全區農作物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等監督管理職責。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指導種子基地、良繁體系建設。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農產品加工促進股(市場與信息化股)
負責實施全區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業農村數位化、智慧型化、信息化建設相關推進工作,提出項目建議和扶持措施,指導農業農村生產、經營、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會同相關部門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農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負責協調管理農業涉外事務、經濟技術等交流與合作。牽頭負責農業會展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涉及港澳台地區有關農業事務。負責制定全區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戰略及指導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監測分析、教育培訓、技能開發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農產品加工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組織指導農產品加工技術創新和推廣。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建議。牽頭組織區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認定和監測及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申報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項目規劃、招商引資及落地協調服務。組織實施農業“引進來”戰略,組織協調境外農業企業投資工作。指導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研究農業投資促進的有關政策,負責農業招商、經貿洽談、固定資產投資工作。
畜牧漁業與飼料獸藥股
負責制定全區畜牧業、漁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牽頭組織畜牧標準化、畜牧體系建設。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規模化養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負責畜牧業、漁業項目管理並指導實施。負責種畜禽、魚種、草種的監管和種質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奶業發展,監督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質量安全。組織指導畜牧業、漁業、飼料和獸(漁)藥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現代畜牧業重點縣建設工作。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技術指導和服務。負責畜牧業、漁業生產環節“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監管工作。起草全區畜禽種業、漁業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畜禽、漁業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種苗等監督管理職責。
獸醫股
負責獸醫標準化、獸醫體系建設。負責獸醫行政管理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指導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產品檢疫。擬訂獸醫和畜禽屠宰地方規範性檔案及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和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指導全區職業獸醫執業資格考試。承擔全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
農田建設股
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工作。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指導實施農田建設技術標準及規範。承擔區政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
農業機械化股(農機監理站)
負責制定全區農業機械化、智慧型化、數位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設備技術攻關和關鍵技術開發,引進、示範和推廣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指導設施農業、農機庫棚、機電提灌、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農業機械與裝備項目。編制、推薦支持推廣農機產品目錄。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登記、牌證核發和駕駛操作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承擔農業機械事故責任認定、調解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
科技培訓股(職業農民與家庭農場發展股)
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承擔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負責農村能源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資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學歷教育工作。牽頭研究制定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職稱評定、生產生活扶持等制度。負責實施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指導培訓基地建設。負責職業農民職稱認定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技能性人才扶持政策。指導農業農村“雙創”工作。組織實施家庭農場發展相關政策,開展家庭農場的示範創建和監督管理。指導促進農民增收工作。牽頭組織農業產業和科技扶貧工作。
計畫投資財務股
提出扶持全區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統籌整合、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機關財務日常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試點。指導農場體制改革、農場農業資源開發利用和農場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統計工作。負責國有農場土地保護、使用管理。指導農場重大項目推薦、審核、立項並監督實施。
政工人事股(黨建辦)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負責農業行業技能鑑定工作。研究制定機關黨委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政治理論學習。負責黨員教育、管理、培訓、培養和發展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及統戰工作。指導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建工作。牽頭本系統扶貧幫困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十、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落實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相關政策,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管理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牽頭管理外來農業物種。監測、核查、會同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種苗、肥料、獸(漁)藥等農業生產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一、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資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涉及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十三、制定全區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業推廣體系建設,組織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等新品種育種攻關和農業先進技術引進、試驗、轉化、示範和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四、指導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制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五、牽頭開展全區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交流合作。組織開展農業投資促進活動,推動農業開放合作。
十六、負責全區蠶桑、蠶種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蠶桑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及項目的組織實施。
十七、編制全區菸葉種植規劃方案,督促檢查菸葉種植方案貫徹落實。協調菸草工業、商業做好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菸草扶持項目。
十八、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區農業綜合執法。推進農業依法行政,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工作,負責辦理涉農違法案件。
十九、負責全區國有農場土地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國有農場的改革與發展。
二十、依法依規負責農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農(獸)藥、飼料、漁業、畜禽屠宰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村沼氣項目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對農業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和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安全生產、目標績效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審核。負責史志編纂工作。牽頭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穩定工作。負責區農業系統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工作,制定全區農業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全區“三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組織策劃全區農業宣傳重大活動,負責對外宣傳協調聯絡。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
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
起草“三農”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農業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調解、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及備案。負責農業普法工作。負責區級部門涉及“三農”工作政策性檔案的審核。負責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和動態調整工作。指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集中承擔區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牽頭農業領域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鄉村治理指導股(農村改革股)
牽頭研究全區鄉村治理政策和治理體系,參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基層民主建設、基層法制建設工作。負責農民利益、惠農政策和涉農項目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業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承擔全區農業和農村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農村改革綜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農村改革工作。制定農村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方案。指導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協調並組織實施農村改革試點示範、經驗總結等工作。參與指導區域經濟發展工作。
宜居鄉村建設協調股
組織實施全區農村人居環境工作。負責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全區鄉村振興先進鄉(鎮)、示範村的評選表彰。牽頭組織市級以上鄉村振興先進區、先進鄉(鎮)、示範村的申報工作。
農村合作經濟服務指導股
提出鞏固完善全區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牽頭起草全區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農民承包地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資產管理等規範性檔案。指導宅基地、農民承包地“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調解仲裁管理,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配合做好宅基地確權登記辦證工作。負責設施農業用地監管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組織指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農經統計工作。起草全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規劃,負責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研究制定農業生產性服務相關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推廣等公益性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培育經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
發展規劃與園區工作股
提出全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負責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牽頭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負責農業園區規劃布局,制定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標準,承擔各類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監測、評價、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區級現代農業園區評定、評審和市級以上現代農業園區申報工作。指導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股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檢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體系認證管理。負責“三品一標”農產品的證後監管。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牽頭農業規模化工作。
特色產業發展股
組織協調全區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休閒農業的政策措施。制定水果、蔬菜、茶葉、苧麻、花椒等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經濟作物檢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防災減災工作。負責蠶桑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及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菸葉產業發展,負責菸草扶持項目的組織實施。
種植業與農藥肥料股
指導和監督農業補貼政策的實施。起草種植業(糧油)產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和管理。指導種植業(糧油)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工作,牽頭農業防災減災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負責農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植物檢疫體系建設,並組織監督管理農業植物檢疫工作,監測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承擔糧油收儲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全區農作物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等監督管理職責。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指導種子基地、良繁體系建設。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農產品加工促進股(市場與信息化股)
負責實施全區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業農村數位化、智慧型化、信息化建設相關推進工作,提出項目建議和扶持措施,指導農業農村生產、經營、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會同相關部門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農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負責協調管理農業涉外事務、經濟技術等交流與合作。牽頭負責農業會展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涉及港澳台地區有關農業事務。負責制定全區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戰略及指導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監測分析、教育培訓、技能開發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農產品加工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組織指導農產品加工技術創新和推廣。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建議。牽頭組織區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認定和監測及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申報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項目規劃、招商引資及落地協調服務。組織實施農業“引進來”戰略,組織協調境外農業企業投資工作。指導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研究農業投資促進的有關政策,負責農業招商、經貿洽談、固定資產投資工作。
畜牧漁業與飼料獸藥股
負責制定全區畜牧業、漁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牽頭組織畜牧標準化、畜牧體系建設。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規模化養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負責畜牧業、漁業項目管理並指導實施。負責種畜禽、魚種、草種的監管和種質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奶業發展,監督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質量安全。組織指導畜牧業、漁業、飼料和獸(漁)藥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現代畜牧業重點縣建設工作。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技術指導和服務。負責畜牧業、漁業生產環節“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監管工作。起草全區畜禽種業、漁業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畜禽、漁業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種苗等監督管理職責。
獸醫股
負責獸醫標準化、獸醫體系建設。負責獸醫行政管理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指導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產品檢疫。擬訂獸醫和畜禽屠宰地方規範性檔案及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和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指導全區職業獸醫執業資格考試。承擔全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
農田建設股
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工作。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指導實施農田建設技術標準及規範。承擔區政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
農業機械化股(農機監理站)
負責制定全區農業機械化、智慧型化、數位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設備技術攻關和關鍵技術開發,引進、示範和推廣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指導設施農業、農機庫棚、機電提灌、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農業機械與裝備項目。編制、推薦支持推廣農機產品目錄。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登記、牌證核發和駕駛操作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承擔農業機械事故責任認定、調解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
科技培訓股(職業農民與家庭農場發展股)
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承擔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負責農村能源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資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學歷教育工作。牽頭研究制定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職稱評定、生產生活扶持等制度。負責實施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指導培訓基地建設。負責職業農民職稱認定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技能性人才扶持政策。指導農業農村“雙創”工作。組織實施家庭農場發展相關政策,開展家庭農場的示範創建和監督管理。指導促進農民增收工作。牽頭組織農業產業和科技扶貧工作。
計畫投資財務股
提出扶持全區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統籌整合、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機關財務日常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試點。指導農場體制改革、農場農業資源開發利用和農場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統計工作。負責國有農場土地保護、使用管理。指導農場重大項目推薦、審核、立項並監督實施。
政工人事股(黨建辦)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負責農業行業技能鑑定工作。研究制定機關黨委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政治理論學習。負責黨員教育、管理、培訓、培養和發展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及統戰工作。指導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建工作。牽頭本系統扶貧幫困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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