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西部新一輪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
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區工業結構調整。
(二)負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區戰略。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區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區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四)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制定並發布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規劃內全區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和省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七)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對國家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負責全區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區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對全區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一)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組織區本級預算單位信息化
項目支出預算的前置審核。
(十二)負責全區
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協調管理全區通信行業。
(十三)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區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
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區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
(十六)指導和管理達川區手工業聯合社工作。
(十七)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股
負責綜合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情況,研究擬定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和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全區名牌戰略發展規劃和產品技術標準、綠色標準,參與區內知名產品和馳名商標推薦評比工作;負責管理區藥品儲備工作,並在重大災情、疫情、軍需、戰略等情況下組織實施藥品器械的緊急調度;負責全區成品油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參與有關能源價格調整,負責能源等重要物資的綜合平衡、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綜合協調;指導
壓縮天然氣、汽油
雙燃料汽車產業化工作。負責達川區工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電力股、資源綜合利用股
負責電力行業管理;負責電力行業執法監督、查處電力違法案件;負責宣傳電力相關法律、法規;負責運行調度管理;制訂中、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和方案,平衡電力資源;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推進
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供電營業等電力許可,指導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協助處理電力行業安全事故。負責對國家《能源法》、《清潔法》的貫徹、監督和執行,查處違反節能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監督和清潔執法。推進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研究解決企業發展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制訂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在全區的實施意見及監督實施和制訂發展規劃;提出企業清潔生產、資源節約及綜合利用、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推廣套用;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組織申報節能獎勵資金項目。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和文秘、信息、檔案、機要、提案、保密、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會議、接待等工作;管理和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局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和資產、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達川區撤停企業人員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審批股
負責行政審批工作。負責依法實施對全區成品油經營資格初審轉報、對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的審核轉報、企業改制上市申請、股權變更的審核申報、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及企業技術服務中心的審核轉報、電力行政許可、資源綜合利用行政許可、煤炭經營企業的資格初審轉報、
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的申報、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認證、區本級預算單位信息化項目支出預算的前置審核、無線電台(站)建設規劃申報、無線電設備型號核准及進口申報工作,其它行政項目的審批轉報工作。
新興產業股
負責研究國際國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態勢,提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方向和重點領域;牽頭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產業規劃、技術規劃、產品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技術、企業、產業鏈培育建設;組織推進相關重點項目和技術經濟合作。擬定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承擔產業園區發展監測運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區產業園區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研究國際國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態勢,提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方向和重點領域;牽頭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產業規劃、技術規劃、產品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技術、企業、產業鏈培育建設;組織推進相關重點項目和技術經濟合作。擬定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承擔產業園區發展監測運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區產業園區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達川區中小微企業服務中心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區促進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發展工作;協調解決中小微企業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政策法規人事股
負責起草工業經濟地方性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領域的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工業經濟宣傳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處理行政執法、安全事故等法律文書的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幹部管理和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管理、出國政審、政策法規、信訪工作;負責全區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管理工作;歸口指導企業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工作;研究制定有關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人才的培訓、交流工作;負責工業企業智力引進和企業管理人員出國考察培訓等審報工作;負責機關外事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和群團組織工作;指導系統內各行業協會工作;負責達川區手工業聯合社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達川區電力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全區行政區域內電力行業的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全區電力行業和電力經營企業執行電力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運行調度管理,制訂中、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和方案,平衡電力資源;負責宣傳電力相關法律、法規;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供電營業等電力許可,指導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協調處理供用電糾紛,規範電力市場;依法維護電力生產者、供應者與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企業股
負責對企業執行國家和地方工業經濟法規政策的監督;牽頭編制工業經濟、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工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提出推進工業經濟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實施方案,擬訂推進重要產業區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區域間規劃銜接和省內區域產業合作;參與區域總體發展規劃、專項發展規劃、融入成渝經濟區發展規劃編制及重大產業布局。指導和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研究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問題,指導協調全區企業的發展;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措施意見,建立和監管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監管企業產權交易市場;負責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的日常工作;擬定非上市股份公司的監管辦法並指導其規範運作;負責對企業改制上市申請、股權變更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企業重組工作;協調工業企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指導工業企業擴大自營出口並協調有關優惠政策;負責對外商投資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和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日常工作;做好外資許可權內立項、審批及許可權外的申報工作;組織工業企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產業損害調查;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工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工作;負責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承辦區政府交辦的招商引資工作;協調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信貸、稅收等方面的問題;指導地面企業安全生產。
安全股
負責電力行業管理;負責電力行業執法監督、查處電力違法案件;負責宣傳電力相關法律、法規;負責運行調度管理;制訂中、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和方案,平衡電力資源;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供電營業等電力許可,指導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協助處理電力行業安全事故。負責對國家《能源法》、《清潔法》的貫徹、監督和執行,查處違反節能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監督和清潔執法。推進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研究解決企業發展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制訂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在全區的實施意見及監督實施和制訂發展規劃;提出企業清潔生產、資源節約及綜合利用、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推廣套用;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組織申報節能獎勵資金項目。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
信息產業股、無線電管理股
負責全區電子產品製造、軟體、信息服務業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電子產品、軟體、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規範;組織申報國家、省、市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國家和省、市級專項中的電子產品、軟體、信息服務業項目;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的申報工作;組織申報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認證;推進物聯網、智慧卡產業的發展及套用推廣,指導行業安全生產;負責信息工程監理業務的監督和管理;負責組織區本級預算單位信息化項目支出預算的前置審核。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指導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推進農村、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推進社會事業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指導、協調、推進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工作,推動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互聯互通,開展績效評估工作;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化普及教育。擬訂全區電子政務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電子政務工作,組織實施
電子政務績效評估;負責全區電子政務網路平台及套用系統的統籌規劃和建設管理,促進政務資源共享;負責政務中心電子政務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負責區政府有關會議、活動的多媒體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入口網站、書記信箱、區長信箱、區長熱線等套用系統的技術與安全保障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和政府網站建設;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電子政務的相關工作。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重大安全事件;統籌規劃信息系統建設;協調信息安全評測、數字論證、等級保護等工作;負責協調全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
專用通信網規劃,促進電信網、計算機網路和
有線電視網三網合一;協調管理信息基礎設施、通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工作,協調公用電信網的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組織開展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重大事項,擬訂全區通信行業管理的政策措施,參與對全區通信服務市場的監管。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無線電管理髮展規劃,依法查處無線電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組織重要時期、重點區域、重大活動的無線電安全保障,管理無線電發射設備市場,負責協調處理軍地及區際間無線電行政執法事宜;負責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規定程式和核定的項目工作,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測定無線電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檢測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進行電磁環境測試、分析,為無線電管理機構規劃、指配頻率和審批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等提供技術依據。負責無線電頻譜規劃,負責指配無線電頻率和台站呼號;審批無線電台(站)建設規劃,核發電台執照,實施年檢驗證;負責無線電台(站)的日常管理;負責無線電設備型號核准及進口審批;負責協調處理軍地及區際間無線電頻率管理相關事宜;負責收繳無線電頻率資源占用費。負責達川區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