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達川區審計局

達州市達川區審計局

達州市達川區審計局是達州市達川區機構改革最佳化設定的新部門,為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州市達川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達州市達川區南國大道二段60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的審計工作,研究制定本區審計工作的長遠規劃、年度計畫,確定審計工作重點,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培訓審計人員,實施行業和專項資金的同步審計。(二)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和區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三)直接進行以下審計:1、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2、區管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3、區政府各部門和接受區政府撥款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資金使用效益;4、區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財政資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5、區屬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效益情況和信貸計畫及執行結果;6、區屬經濟實體和區級主管部門所屬及歸口管理、財務單列經濟實體的財務收支及經濟效益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7、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使用情況和投資效益,區重點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8、區政府各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9、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四)向區人民政府提交區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五)根據需要,配合上級審計機關對我區管轄範圍的重大審計事項進行直接審計和抽審。(六)對審計中發現巨觀管理方面的問題進行專題審計,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審計調查結果,並向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七)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八)承辦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承辦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機關要求協助的經濟案件審計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安全、保密、國有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政務公開、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聯繫特約審計員。
法規審理股
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年度審計項目計畫。承擔審計項目立項審查,審計業務重要文稿起草和審核有關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分析研究和綜合利用。承擔地方性審計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機關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及動態調整、審計統計等工作。組織開展審計重大舉措、規劃等重要問題研究、普法宣傳、依法行政、目標績效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審計業務質量。開展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內部審計監督指導股
負責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制定有關內部審計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規劃,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負責監督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和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負責對局機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開展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財政審計股
負責組織審計區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部門(單位)及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承擔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審計。組織實施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承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負責與區人大協調聯繫有關審計業務工作。開展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投資審計股
負責組織審計區級政府投資、以區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開展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同時做好局黨組、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跟蹤與企業金融審計股
負責組織實施對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國家、省、市、區重大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承擔國有企業監事職責。組織審計區屬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區屬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以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開展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股
具體負責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開展區管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開展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社會保障審計股
負責組織審計區級相關部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財政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投資審計中心
對中介機構實施的投資審計項目進行業務指導;對中介機構提供的《審計報告》進行核查;對中介機構的業務質量進行監督;對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或調查。
經責分局
負責組織對區級部門、鄉鎮(街道)黨(工)委和人民政府(辦事處)主要領導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的其他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同時做好局黨組、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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