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尼爾·芬奇·諾丁漢伯爵

達尼爾·芬奇·諾丁漢伯爵,英國托利黨溫和派領袖,律師。出身於鄉紳和律師家庭。1679年為議會下院議員,1680年任樞密院顧問,1681—1684年任海軍大臣。1682年繼父為第二代諾丁漢伯爵。反對《排斥法案》,主張在限制王權的基礎上讓約克公爵詹姆士即王位。詹姆士二世統治時期不贊成國王的親天主教政策,但也不贊成邀請奧倫治親王威廉入主英國。威廉進軍倫敦期間,作為詹姆士二世派出的三名談判代表之一,去伯克郡的亨格福德與威廉談判。但詹姆士二世逃亡後支持威廉為英國國王。威廉三世統治時期任國務大臣(1689—1693),推動通過《寬容法》(1689年)。為托利黨溫和派領袖,1693年在輝格黨人爭取權力的鬥爭下被解職。安妮女王在位時期,再次任國務大臣(1702—1704),以後在喬治一世在位時期任樞密院院長(1714—1716)。在處理參與1715年詹姆士黨人叛亂的貴族問題上反對處決這些貴族,次年2月被解職。1729年繼為第七代溫奇爾西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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