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與英格蘭之間的條約。1138年蘇格蘭國王大衛一世雖在斯坦德戰役中被英王軍隊打敗,但仍於次年與英王史蒂芬在英格蘭北部的達勒姆(Durham)達成一項條約。史蒂芬同意將諾森伯蘭大部分地區(紐卡斯爾和班伯格兩地除外)作為封地授與大衛一世之子亨利,大衛一世則停止對英格蘭事務的軍事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