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發展層次是美國心理學家科爾伯格提出的關於個人學會思考或發展倫理方面的進化層次。包括三個層次,每一個層次包括兩個階段。第一層次(前慣例期):人在嬰兒期和孩童期行事重點通常是放在自我上。當嬰兒開始成長時,其主要行為反應是對懲罰和獎勵作出的反應。階段一是對懲罰的反應階段,這個階段的導向是避免懲罰而服從於規範;階段二是尋求獎勵的階段,孩子開始明白在“學乖”和某種隨之而來的獎勵之間存在聯繫。為得到因讚賞而取得的利益遵守規範。
第二層次(慣例期):個人學會遵從社會的傳統規範的重要性。階段三是尋求認可取向階段,個人為了生存,為了取得成人的好感,同時亦為了滿足大眾的期望,有著較強的從眾行為;階段四是適應法律和道德秩序階段,個人不但學會對家人、朋友、學校、教會的反應,而且認識到在社會中還有相當的標準,如果希望以一種有秩序的方式運作,必須遵循這些標準。第3層次(後慣例期):個人欣然並自覺的接受道德原則。很少有人能夠達到第三個層次(即使達到這個層次的人要停留在這個層次上也會遇到麻煩)。階段五是社會法制導向,在這個階段根據一般人的權利或標準來考慮正確的行為;階段六是普遍倫理取向,個人用他的良心與自我選擇的倫理原則保持一致,這些原則被認為是統一的、綜合的、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