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律是指根據人類共同本忭所確定的適合一切社會和時代的道德生活的基本定律。在西方,智者安提卡、西塞羅以及托馬斯,阿奎那等對此都作過探討。早期稱為“未寫出的法律”,主要表現為“黃金定律”,即《聖經》中耶穌的箴言:“你們願意人怎樣對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法國伏爾泰認為,根據道德的自然規律制定的道德律是:像你希望別人對待你那樣去對待別人。中國古代很多思想家也認為存在人類先天固有的道德律。《詩經》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提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孟子說“仁、義、禮、智非由外爍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朱熹說:“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則其日用事物之間,莫各有當行之路,是則所謂道也。”認為道德是人性所固有的普遍的原則。台灣當代學者王臣端認為:倫理生活的最大規律,就是以人性作基礎根據理智指導生活。並認為道德律的最大原則是“行善避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馬克思主義反對從抽象的人性中引申出“共同”、“永恆”的道德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