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人假設

亞當·斯密在他的《道德情操論》中揭示了“道德人”的概念是基於人本性中利他行為的分析而提出的,其內涵同樣也包含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利他,人是社會性的動物,會在後天逐漸形成和發展利他傾向;
二是理性,人的理性(包括理性計算、理性的預期合理性的自我利益的追求)是現代市場經濟運行的基礎。人的理性行為,並不自然和必然就意味著追求個人直接利益的最大化。人的自利行為是理性的,道德行為也是理性的。因此可以將傳統經濟學中的理性進行擴展,即利己的行為是理性的,動機上利他的行為也是理性選擇
三是追求團體“利益”的最大化。利他主義追求的是他人或社會福利的改進。因此,有共同利益的個人總是試圖增進團體的利益。這個團體並不一定以組織的形式出現,通常情況下的組織只是這種團體的形式之一。
道德人假設認為人們在追求物質需要的同時,能夠承擔對組織的道德義務和責任,並且能夠以道德自律的方式進行自我治理。
道德人假設和學習人假設是20世紀80年代後出現的兩種較為重要的人性假設,它們的提出說明治理學界對於人性的熟悉有了進一步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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