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地藥材—第11部分:浙元胡》(T/CACM 1020.11-2019)是2019年8月13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團體標準,歸口於中華中醫藥學會。
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1部分:浙元胡》(T/CACM 1020.11-2019)規定了道地藥材浙元胡的來源及形態、歷史沿革、道地產區及生境特徵、質量特徵。該標準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地藥材浙元胡的生產、銷售、鑑定及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地藥材—第11部分:浙元胡
- 外文名:Daodi herbs—Part 11: Zheyuanhu
- 標準號 :T/CACM 1020.11-2019
- 國際標準分類號 :11.120.01 製藥學綜合
- 國民經濟分類 :Q849 其他衛生活動
- 發布日期 :2019年8月13日
- 實施日期 :2019年8月13日
- 歸口單位:中華中醫藥學會
- 性質:推薦性團體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道地”思想形成源頭始於秦漢時期成書、已存最早的藥學專著《神農本草經》,是指歷史悠久、產地適宜、品種優良、炮製考究、療效突出、帶有地域性特點的藥材。道地藥材與地域密不可分,產地不同藥效差異很大。因此,歷代醫家通過長期的實踐與總結,逐步形成了固定產地的方法,即使用“道地”思想來控制藥材的品質。
中藥材品質優劣直接關係到臨床療效。隨著中醫藥事業的不斷發展,中藥材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野生資源難以滿足臨床所需,多數道地藥材逐步轉為人工種養。道地藥材存在資源無序開發、生產不規範、傳統技術傳承不足等情況,影響中醫藥持續健康發展。因此,急需開展道地藥材的傳承與保護,而標準化是其中的關鍵。因此,制定了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1部分:浙元胡》(T/CACM 1020.11-2019)。
編制進程
- 起草階段
編制組依據“百年歷史、三代本草”遴選原則,帶領專家團隊系統梳理歷代本草、醫籍、方誌等文獻資料,開展全面深入的本草考證;同時,綜合考慮科技發展,兼顧生產實際,文獻考證與實地調查相結合,以標準的形式予以規範。
- 審查會
2019年8月,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1部分:浙元胡》(T/CACM 1020.11-2019)通過中華中醫藥學會審查。
- 發布實施
2019年8月13日,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1部分:浙元胡》(T/CACM 1020.11-2019)由道地藥材國家重點實驗室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道地藥材生態遺傳重點研究室提出,由中華中醫藥學會歸口,由中華中醫藥學會發布。
2019年8月13日,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1部分:浙元胡》(T/CACM 1020.11-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1部分:浙元胡》(T/CACM 1020.11-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浙江省中藥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壽仙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東陽市種植業技術推廣中心、浙江省中藥材產業協會、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資源中心、浙江康恩貝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磐安縣中藥材研究所、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武義壽仙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磐安縣中藥材檢驗檢測中心、東陽市華陽元胡專業合作社、華潤三九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金華市中醫醫院、金華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金華市中心醫院、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北京中研百草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沈曉霞、王志安、李明焱、何伯偉、厲永強、徐文政、黃璐琦、郭蘭萍、詹志來、王如偉、姚德中、趙維良、馬臨科、吳華慶、沈宇峰、孫乙銘、孫健、江建銘、俞春英、李振皓、宗侃侃、徐靖、胡凌娟、徐凌艷、陳海平、譚沛、張輝、吳忠義、陳宗良、徐菲拉、王國軍、張慧芳、陳堅波、張元、祝浩東、郭亮。
標準目次
前言 | 82 |
---|---|
1範圍 | 83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83 |
3術語與定義 | 83 |
4來源及形態 | 83 |
5歷史沿革 | 84 |
6道地產區及生境特徵 | 85 |
7質量特徵 | 85 |
參考文獻 | 87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1部分:浙元胡》(T/CACM 1020.11-2019)規定了道地藥材浙元胡的來源及形態、歷史沿革、道地產區及生境特徵、質量特徵。該標準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地藥材浙元胡的生產、銷售、鑑定及使用。
引用檔案
T/CACM 1020.1-2016 道地藥材—第1部分:標準編制通則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一部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1部分:浙元胡》(T/CACM 1020.11-2019)的制定,構建了道地藥材生態遺傳成分藥效資料庫,為道地藥材標準等級劃分、區劃種植等提供技術支持,滿足了中醫藥產業發展的需求。該標準踐行了“傳承精華、守正創新”,有利於進一步推動道地藥材的傳承與保護,為促進中醫藥產業的發展做出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