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駁清單

過駁清單是指採用駁船作業時,作為證明貨物交接和表明所交貨物實際情況的單證。一般由收貨人、卸貨公司、駁船經營人等收取貨物的一方和船方共同簽字確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過駁清單
  • 對象:駁船作業
  • 對應:證明貨物
  • 屬性:卸貨公司
清單作用,清單內容,

清單作用

需要採用駁船作業進行卸貨時,根據卸貨時的理貨單證而編制的用以證明交付貨物情況和所交貨物實際情況的單證。過駁清單需由裝卸公司、收貨人等接收貨物方和作為船方責任者的大副共同簽認才有效。過駁清單和收貨單一樣,是證明船方責任起止的重要證據。如果過駁清單與收貨單的批註相同,則表明船方在運輸過程中沒有對貨物造成損害。對於不需採用駁船作業的港口,通常使用卸貨報告作為交接證明。

清單內容

過駁清單應包括如下內容:船名、卸貨港、駁船號、卸貨日期、貨名、標誌、件數、包裝及批註等。過駁清單上對於所卸貨物的殘損情況和程度的記載稱為過駁清單批註,籍以劃分交接貨物時各方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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