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義
行程中經過某地。
例句:
《水滸傳》第二九回:“但有過路妓女之人,到那裡來時,先要來參見小弟,然後許他去
趁食。”《快心編三集》第八回:“家人道:‘他曉得造冊未完,那一句話,大有觔兩,他若是過路沒相干的人,怎說出這一句關切話?’”
丁玲 《慶雲里中的一間小房裡》:“稀飯很甜,又熱,她兩手捧著,然而也並不忘去用兩顆活潑的眸子釘打過路的行人。”
引申義
曾經,過去的。
例句:
美食傑小編《雨水時節民間習俗有哪些?》:雨水節拉乾爹,意取“雨露滋潤易生長”之意。川西民間這天有個特定的拉乾爹的場所。這天不管天晴下雨,要拉乾爹的父母手提裝好酒菜香蠟紙錢的篼篼、帶著孩子在人群中穿來穿去找準乾爹對象。……拉到後拉者連聲叫道:“打個乾親家”,就擺好帶來的下酒菜、焚香點蠟,叫孩子“快拜乾爹,叩頭”;“請乾爹喝酒吃菜”,“請乾親家給娃娃取個名字”,
拉保保就算成功了。分手後也有常年走動的稱為“常年乾親家”,也有分手後就沒有來往的叫“過路乾親家”。
湖北土話中常見這樣的表達法:“現在還提這些做什麼,那都是已經過了路的事”,這裡的“過了路”或者說“過路”,指的是曾經有過的(事情或關係)但現在已不復存在了,已經成為過去了。
習俗中的概括義
各地民間習俗中,很重視與偶遇之人的緣分,路過即為客,好吃好喝地招待,或者出於對初次相識或上門之人的重視,以鄭重的禮儀待之,甚至從陌生人結為常相往來的固定親戚,從而形成一些特別的“過路”習俗。從這些各地習俗中可以將“過路”概括為初次結識(結緣、結親)之義。
常見的過路習俗,大致收集了如下幾種:
路過即有緣的習俗
有個很經典的治小兒夜啼的民間歌謠,講究的是要找個路過的人(即過路君子)來念。《夜啼歌》歌詞: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個夜哭郎.過路君子念三遍,一覺睡到大天亮。
路過即為客的習俗
湖北人好客之風,普及江湖平原,陌生人問路解難,殷勤備至,過路客
打尖投宿,好吃好喝地熱情招待。愈往農村及邊遠山鄉此好客之俗愈濃。土家族長陽民諺:栽秧酒,割谷飯,過路君子有一半。
塔吉克族重禮節,熱情好客。對來訪的賓客或要求投宿的過路人,不論相識與否,都熱情歡迎,竭誠款待。通常是要選一隻肥美的羊羔呈送到客人面前,若客人滿意,才牽出去宰殺、烹煮。
路過即為親的習俗
美食傑小編《雨水時節民間習俗有哪些?》:在川西民間,雨水節是一個非常富有想像力和人情味的節氣。這天不管下不下雨,早晨天剛亮,霧蒙蒙的大路邊就有一些年輕婦女,手牽了幼小的兒子或女兒,在等待第一個從面前經過的行人。而一旦有人經過,也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攔住對方,就把兒子或女兒按捺在地,磕頭拜寄,給對方做乾兒子或干女兒。這在川西民間稱為“撞拜寄”,即事先沒有預定的目標,撞著誰就是誰。“撞拜寄”的目的,則是為了讓兒女順利、健康的成長。“撞拜寄”,類似通常流行於熟人間的“
認乾親”。
初次上門的習俗
在湖北東部的民間婚俗里,結婚前須經過起媒、過路、訂婚等公開禮儀。起媒,通常在女方家裡進行,由男方
媒妁登門說媒。過路,為女方在起媒儀式上應允後,第一次上男方家門,公開雙方關係。舊俗中過路只是初步明確接納雙方為交往關係,並無論及婚嫁,後來才有訂婚儀式,新俗中也有將過路和訂婚簡化為訂婚儀式的,即在過路儀式上公開雙方交往關係時就論及婚嫁,一起敲定婚期。
婚俗中專門為女方初次上門而設的禮儀,範圍也有所延伸,例如新認的
乾親(諸如結拜兄弟姐妹等)、久未謀面的遠房親戚(如其在外生育的子女等)初次上門,也要舉辦過路儀式。
其它義
通道,出入之路,義同過道。
例句:
唐·段成式 《酉陽雜俎·草篇》:“欲其子繁,待其花時,取葉布於過路,以灰規之,人踐之,子必繁也。” 張天翼 《春風》四:“ 長壽就嘟噥著走到那間過路的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