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過程均衡性是指運輸過程的各個環節、各項作業,在相同的單位時間內完成大致相等的工作量,使車隊、車站、車間的作業量能保持相對穩定,不出現時松時緊不正常現象的特性。有利於企業保持正常的生產秩序,有利於充分利用車輛、機械、設備和站場的生產能力。
均衡性是指一個達成目的的法律手段雖是必要的,但不可給人民造成過度的負擔,侵害另一個法律所保護的利益。立法主體對公民基本權利的限制不得超過所追求的公共利益,二者必須相適當或相對稱。也就是說,儘管立法主體規定了必要的處理模式以達到所追求的公益目的,但若該手段所侵害的公民基本權利與期待實現的公共利益相比較顯然不相稱,則有違均衡性原則,構成立法非正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