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公安局

運城市公安局為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行政工作的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運城市公安局
  • 地點:運城市
  • 類型:公安局
  • 職責:管理
  • 局長:張少華 
機構職能,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1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導全市公安工作,檢查指導所屬公安機關貫徹落實情況。
2、研究和推進全市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市實際的公安管理體制,不斷加強公安隊伍的革命化、知識化、專業和正規化建設。
3、負責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影響我市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方面的情報信息,分析研究並制定對策。
4 、指導和直接參與偵破危害國家安全和重特大刑事案件;組織協調重大行動,處置大要案件、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5 、指導全市各級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工作。
6、 指導、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7、組織和指導全市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監督。
8、負責全市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維護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組織指導並實施對機動車輛的安全檢驗、牌照發放和對駕駛員的考核發證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處理交通事故。
9、組織實施警衛工作。
10、組織實施大型活動和集會的安全保衛工作。
11、指導全市公安監所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看守所、拘役所、戒毒所、治安拘留所等看押場所的管理和檢查監督工作。
12、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全市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
13、負責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依法實施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14、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執法、執勤活動的現場督察工作。
15、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對鹽湖公安分局城區主要警種的主要領導實行協管;指導監督全市公安宣傳和教育工作。
16、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的監督管理工作,按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和違紀案件的督辦、查處工作。
17、依法監督檢查全市各級公安經費的使用及幹部離任審計工作。
18、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現任領導

運城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聞喜縣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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