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牧地

遊牧地,土地制度名,屬於遊牧之地。

土地制度名。清代以平泉州、建昌縣、赤峰縣、朝陽縣、多倫諾爾廳、昌圖府、長春府民人所租種蒙古之地,以及內外蒙古札薩克、察哈爾、歸化城、土默特、索倫達、呼爾巴爾呼、額魯特、明阿特、札哈沁、烏梁海喇嘛等遊牧處所,均屬理藩院管轄,不列入戶部清丈編冊之地畝,稱為遊牧地。又,大凌河、商都達布遜諾爾牧廠、達里岡愛牧廠、內務府三旗牛羊牧廠、八旗王公牧廠,甘肅涼州、西寧、肅州、巴里坤、伊犁、塔爾巴哈台、科布多各牧廠,皆僅分別界址,不計頃畝,亦不列入戶部清丈編冊範圍,均屬於遊牧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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