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春戲,流行於閩北的建甌、建陽、松溪、政和等縣一些山村,這種戲是在每年農曆春節期間演出,因而得名“遊春戲”。其演員全系當地農家子弟,利用秋收後的冬閒時間自行排練節目,然後從正月初三開始到二月初二期間,由甲村演到乙村,再由乙村演到丙村、丁村,以表示互相拜年,祝賀新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遊春戲
- 時間:正月初三至二月初二
史料記載,演出方式,音樂曲調,戲曲劇目,演出習俗,
史料記載
遊春戲的歷史缺乏文字記載,一般認為形成於清代中葉。它在建甌縣特別流行,如龍村鄉的新村、大曆、梨坪、黃陵、小汴等偏僻山村,都有遊春戲班組織,過去村裡的青年人幾乎都學過這種戲,作為一種業餘愛好和文娛活動。
遊春戲演員不多,一般只有生、旦、醜二三個人,最多不過六七人。演出從晚上開始,地點多在農家的小廳堂,每家演一二出小戲,短的每出只有幾分鐘到半小時,長的也不過一個小時左右。過去由於人口少,村莊小,到天亮,一個小自然村幾乎家家戶戶都能演過;演出不收戲資,只需東家提供食宿或饋贈年糕、紅桔、爆米花之類節日食物。
演出方式
遊春戲演員很少,一般只要二、三人就可以演出,最多也只有六、七個。演出方式很奇特,演出從晚上開始,地點大多在農家的小廳堂里,每家演一兩齣小戲,短的每出只有幾分鐘到半小時,長的也不過一個多小時。由於過去人口少,村莊小,到天亮幾乎家家戶戶都能演過,演完不收錢,由東道主提供食宿或饋贈年糕、紅桔、爆米花等節日食物,如遇上人家辦喜事,就趁便請一桌春酒以示款待。
遊春戲多為在晚上演唱,有時白天也演,輪流演完20多個村子,差不多時間已到二月二了,演員便回村準備春耕農事。這種傳統民俗,代代相傳,充滿古代遺風和農家節日氣氛。表演藝術分“演、唱、舞、逗”四方面,“逗”尤具特色,以簡單的情節,簡樸的歌舞和風趣的表演,以取得喜劇效果。
音樂曲調
遊春戲的音樂曲調,主要來自當地山歌民謠、俚曲小調,唱詞多系七字句的民歌體,尾聲多帶“呀、啊、喲、哪”等,跟採茶戲、三角戲的風格很相似。
演員表演時手裡常拿一把扇子或提一盞花燈作為道具,化妝與服飾比較簡單,接近於日常生活,丑角表演尤其滑稽風趣,詼諧生動,常逗人笑。曲調以山歌、小調為多,具有濃厚的文化色彩和地方特色。伴奏樂器有京胡、京二胡,加鑼、鼓、大鈸、碗鑼等。
由於當代影視的普及以及其他文化娛樂場所的開闢,遊春戲在20世紀70年代後瀕於絕跡。80年代後,農村生活好轉,遊春戲在春節期間又以鄉村文藝活動形式流行。
戲曲劇目
遊春戲劇目不多,絕大部分都是家庭題材的生活小戲,如《十勸夫》、《十懷胎》、《十採茶》、《十採花》、《十送金釵》、《十盞燈》、《閒花燈》、《賣酒》、《賣茶》、《賣花線》、《賣廣貨》、《拿蝴蝶》、《打花鼓》、《大參拜》等。這些劇目充滿農民樸素的思想感情,通俗易懂、平白流暢,民歌風味很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