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縣機關事務保障中心

遂昌縣機關事務保障中心,由遂昌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更名,為正科級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歸口縣府辦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昌縣機關事務保障中心
  • 辦公地址:遂昌縣妙高鎮縣前街1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機關事務的規劃、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縣各級單位機關事務工作的業務指導。
(二)負責縣級機關事務的管理、服務、保障工作。落實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辦法,推動機關後勤改革。
(三)負責承擔範圍內單位的經費管理。
(四)負責全縣辦公用房使用管理監督指導工作。對縣政府授權管理的機關房產資源實行統一權屬管理、統一調劑和統一處置工作。負責縣級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審核審批工作。擬訂辦公用房管理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對全縣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參與縣政府授權的縣屬單位辦公用房基本建設項目。負責縣機關大院辦公用房及附屬用房、單位公有住房等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管理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公務車輛管理辦法和制度標準,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事業單位業務用車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縣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事業單位業務用車的管理監督,以及車輛編制、配備和更新的審批工作。
(六)負責縣機關大院規劃管理及公共衛生保潔、綠化養護、會議服務、食堂餐飲、消防人防、供電供水供氣等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縣級交流幹部的服務保障工作。
(七)負責做好縣機關大院等管理區域的日常綜合安全管理。
(八)負責縣委、縣政府公務接待服務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領導外出考察的後勤保障工作。
(九)參與縣級大型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接待服務和車輛調度。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中心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考核、後勤、紀檢監察、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中心和下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
(二)財務科。負責編制承擔範圍內單位的財務預決算,管理行政經費。負責中心基建投資資金、財務、勞資、內審、會計事務等工作。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材料。
(三)接待科。承擔縣委、縣政府公務接待服務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領導外出考察的後勤保障工作。參與縣級大型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有關接待保障工作。
(四)綜合服務科。承擔縣級交流幹部日常保障工作。負責縣機關大院機關食堂服務監督管理,食堂就餐卡的管理和充值中心相關業務辦理。承擔授權管理的室內綠化、衛生保潔、會務服務等物業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檢查考核。參與縣級大型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有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與後勤服務相關物資耗材的採購申報、保管和發放。承擔縣委辦、縣府辦日常文印工作。承擔縣機關大院日常節能管理、垃圾分類等相關工作。
(五)保衛科。負責制定縣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消防等有關規章制度措施,並組織監督實施。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縣機關大院的治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縣機關大院各單位內部的安全保衛、消防人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配合縣級有關部門做好縣機關大院區域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協助信訪、公安部門做好縣機關大院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承擔縣機關大院車輛秩序管理和人員出入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及下屬單位安保人員的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
(六)基建房產管理科。負責全縣辦公用房使用管理監督指導工作。對縣政府授權管理的機關房產資源實行統一權屬管理、統一調劑和統一處置工作。負責縣級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審核審批工作。擬訂辦公用房管理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對全縣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參與縣政府授權的縣屬單位辦公用房基本建設項目。承擔縣機關大院辦公用房、單位公有住房及指定場所的日常管理、維護、修繕、綠化、基建等工作。
(七)資產管理科。承擔授權管理固定資產(不包含房產)的建檔、調撥、報廢、登記管理及資產的監督等工作。承擔授權管理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修工作。負責制定中心採購管理制度,匯總和編制政府採購計畫。負責政府採購和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
(八)車輛管理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公務車輛管理辦法和制度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縣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事業單位業務用車編制、配備和更新的審批工作。承擔縣級公務用車配備更新計畫的制定,並指導組織實施。負責縣級重大會議、重要公務活動車輛保障的協調調度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事業單位業務用車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遂昌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中心和下屬單位的黨建和群團工作。

所獲榮譽

2022年3月31日,入選“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名單。
2022年6月,入選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先進集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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