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人民政府

遂昌人民政府

遂昌縣政府行政審批中心成立於2002年1月,2004年10月與縣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遂昌縣招投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昌人民政府
  • 成立時間: 2002年1月
  • 辦公樓面積:4000平方米
  • 空地 :1000平方米
簡介,工作職責,

簡介

遂昌縣行政服務中心(原遂昌縣政府行政審批中心)成立於2002年1月,2004年10月與縣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遂昌縣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下設遂昌縣招投標交易中心,為事業編制股級單位。2005年11月由原國防大廈搬遷至現辦公大樓。新辦公大樓總使用面積約4000平方米(空地1000平方米),一樓為招投標交易中心,二樓為審批中心大廳,三樓為管理層辦公室。至2007年底,入駐中心大廳視窗單位29個,審批項目261項,服務項目32項。
遂昌人民遂昌人民

工作職責

一、 縣政府行政審批中心主要工作職責
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對各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組織的行政審批及其他公共服務活動履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職能。
(一)制定和實施行政審批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進行監督檢查;
(二)依據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和規範;
(三)研究總結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的新情況、新經驗,創新行政服務的方式和工作機制,提高行政服務水平和效能;
(四)對部門要求進入或者退出行政審批中心集中受理、辦理事項,提出建議並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五)為行政審批中心各辦事視窗及其工作人員提供優質服務,保障集中受理、辦理行政服務事項的有序高效運作;
(六)按照精簡、效能原則,牽頭做好涉及多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實施聯合辦理、集中辦理;
(七)對各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在行政審批中心設立的辦事視窗和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審批中心及其辦事視窗工作人員的評議、投訴、並及時處理;
(九)協調涉及跨區域的行政審批相關事項;
(十)完成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縣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決定,制定招投標政策,對全縣的建設工程交易、土地及礦產資源交易、產權交易和政府採購等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協調。
(一)執行縣委、縣政府及縣招管委的決定;
(二)制定相關的制度、規則,並監督其貫徹實施;
(三)受職能部門的委託,對全縣招投標交易活動進行監管;
(四)負責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
(五)負責對招投標中心的運作進行監管;
(六)負責對投訴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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