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金融工作局

遂寧市金融工作局

遂寧市金融工作局,是遂寧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寧市金融工作局
  • 領導機構:遂寧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金融政策措施,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協調推進全市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推動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加強金融對外合作交流。
(三)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地方金融業規範發展,培育、壯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引進市外金融機構,促進地方金融機構合理布局和金融資源最佳化配置。推動省信用聯社遂寧辦事處和監管範圍內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業務指導工作。
(四)統籌推進全市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指導全市企業上市改制工作,負責企業上市培育和上市協調工作。指導上市公司規範運作、併購重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動企業發行各種債券、開展資產證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資除外),推進多渠道直接融資。
(五)按照中央、省有關規定,在市委、市政府的統籌部署下,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動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場建設,組織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
(六)配合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門駐遂機構開展金融監管相關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監管指標數據和金融業務發展情況,為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提供服務,協調解決地方金融業改革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七)推動各類金融機構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配合全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推動地方金融統計體系建設。研究制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政府重大項目融資對接、協調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產品,擴大服務範圍,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
(八)按照中央、省有關規定,監管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配合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對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風險監測與行為監管。按照中央、省統籌部署,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地方權益類交易場所和大宗商品類交易場所在我市設立機構並加強監管。
(九)按照中央、省有關規定,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業發展,參與擬訂促進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規劃,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加強對相關金融行業協會的工作指導和監督。
(十)維護地方金融秩序。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按照許可權牽頭處置非法集資,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推進全市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機制建設。
(十一)指導全市金融工作,推進市、縣(區)協同聯動機制建設,參與指導全市金融人才資源培育和隊伍建設工作。推進全市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工作。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督促監管範圍內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建立健全並執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相關制度、規定、標準;組織開展本行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檢查,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經驗,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地方實施監管,誰審批、誰監管、誰擔責的總體要求,加強對地方金融的監督管理,落實好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一是堅持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宗旨。把服務實體經濟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和水平,加強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金融服務;二是堅持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以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防範為重點,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穩妥有序、守住底線,提高金融體系抵禦風險能力,確保地方金融安全高效穩健運行;三是堅持以深化金融改革開放為動力。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加快地方金融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建立健全市縣(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體系,著力提高地方金融企業競爭力和風險防範能力。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各類投資基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推動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府對私募股權基金出資的標準和規範。市財政局負責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工作,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財政性資金出資發起設立或參股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市金融工作局參與指導各類投資基金規範發展。
2.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貫徹執行智慧財產權規範交易的政策。市金融工作局負責監管智慧財產權交易場所。

現任領導

遂寧市金融工作局局長:(空缺)
遂寧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長:冷俊、李江源、席鳳斌(試用期1年)

所獲榮譽

2020年7月,被中共遂寧市委、遂寧市人民政府評為“遂寧市促進服務業發展先進集體”。
2021年12月,被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評選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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