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供、信

逼、供、信是審訊人員對被訊問對象施用肉刑、變相肉刑或其他威脅手段逼取其所需要的供詞,一有招供便信以為真,以此作為定案的根據。嚴禁逼、供、信,是辦案中所必須遵循的原則。其謂用酷刑或威脅等手段強迫招供,一有供詞即信以為真,據以定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逼、供、信
  • 定義:審訊人員對被訊問對象施用肉刑、變相肉刑或其他威脅手段逼取其所需要的供詞,一有招供便信以為真,以此作為定案的根據
逼供: 用酷刑或威脅等手段強迫受審人招供:嚴刑。信: 誠實,不欺騙:信用。信守。信物。信貨。信誓旦旦。 不懷疑,認為可靠:信任。信託。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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