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賢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進賢縣地方政府機構,主要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經濟社會和城鄉發展定位目標任務以及生產力布局和重大建設項目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賢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外文名:hdfhfshf
- 性質:名詞
- 類別:委員會
部門職責,內設機構,
部門職責
(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經濟社會和城鄉發展定位目標任務以及生產力布局和重大建設項目;歸口管理縣重大專項發展規劃和區域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對各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特別是需要安排中央、省、市、縣政府投資以及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統籌組織銜接平衡和論證;銜接平衡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組織對接省、市相關規劃,指導鄉鎮和開發區規劃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經濟、社會和城鄉改革、發展的重大政策;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計畫報告。
(二)組織對全縣經濟運行進行跟蹤、預測和預警,研究協調全縣經濟總量平衡、產業競爭力提升和城鄉可持續發展等重要問題,及時提出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財政、信貸、土地、投資、產業政策、價格、資源環保、節能減排等槓桿,運用縣直接掌握的經濟資源和經濟手段,調節經濟運行,促進結構最佳化升級和重要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限制性指標的實現,促進經濟與社會以及城鄉之間、區域之間、人與自然之間和諧發展;參與擬定全縣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評估巨觀調控成效。
(三)負責協調一、二、三次產業發展,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和規劃,推動規劃實施和產業結構最佳化調整。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以工代賑項目;指導協調服務業發展,擬訂中介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的研究、論證,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各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改革試點工作。規範和發展產權交易行為。
(五)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統籌安排縣級重大重點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計畫,統籌組織爭取國家、省 、市有關項目、資金和政策的支持工作,引導民間投資方向;按照行政許可許可權,做好項目審批、核准、審核等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審查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財政性項目工程概(預)算,審查、上報限額以上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組織縣重大重點項目的調度推進,開展全縣重點建設項目稽察和後評價工作,組織項目竣工驗收,管理和協調縣重點工程建設。統籌全縣重大重點項目庫和項目評審工作,管理重大項目前期經費;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招投標工作;指導協調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工作,指導全縣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負責區域經濟協調協作發展,承擔組織編制全縣區域經濟規劃並協調實施和監測評估的責任,研究提出全縣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謀劃城鄉重大功能性基礎設施和產業支撐項目,組織擬訂政府性投資的重大重點項目融資方案;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報批和監管,研究銜接和組織推進全縣綜合交通體系建設,協調地方鐵路建設。
(七)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參與組織協調全縣招商引資工作。
(八)負責能源管理、節能減排和全縣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開發、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開發、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推進能源開發、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協調推進全縣低碳經濟發展和低碳城市建設工作。
(九)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廣播電視、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各項社會事業及國防經濟建設與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推進民生工程社會事業的發展。
(十)做好全縣重要物資、商品供求的總量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縣級儲備糧、儲備物資的收儲、動用計畫,引導和調控市場。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價格法》等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負責在全縣組織實施上級物價部門下達的價格改革和價格調整方案。
(十二)加強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管理,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範圍,負責制定、調整和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嚴格收費許可證制度,定期組織年審。
(十三)負責全縣價格總水平、市場價格動態以及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的監測、分析和預測工作,提出價格調控及相關經濟政策建議;負責價格監測、價格鑑定、價格認證、價格信息服務、價格成本調查及價格調節基金的徵集工作。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全縣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和亂收費案件及不正當價格行為;推行明碼標價制度;指導價格社會監督工作;受理價格舉報投訴工作。
(十五)指導、監督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價格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指導企業價格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價格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六)負責縣價格監督檢查局、價格成本調查隊、價格認證中心和縣經濟信息中心管理工作。
(十七)做好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日常政務;負責本委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文秘檔案、安全保密、來信來訪、計畫生育、機關資產和財務以及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會議組織、人員培訓、後勤和老幹部服務等工作;協調做好建議與提案辦理、內部規章制定、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組織、協調本委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在規定許可權內審批、核准、審核建設項目;受理管理商品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服務收費,負責收費許可證核准和審驗。
(三)綜合科(進賢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匯總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對經濟運行進行預測、監測和分析,及時收集、整理經濟社會發展綜合信息,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跟蹤分析與協調中長期規劃執行情況,定期向縣委、縣政府提出專題報告;做好全縣重要物資、商品供求的總量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縣級儲備糧、儲備物資的收儲、動用計畫,引導和調控市場;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主要考核指標,負責協調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建設工程、為民辦實事項目目標分解、下達、管理和考核工作,承辦縣目標管理考核辦布置的其它工作;研究國民經濟市場化和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機制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和推進經濟、社會和城鄉建設領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體制改革方案,提出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參與組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項目的策劃包裝和研究論證,組織、協調對部門上報縣政府的重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進行前期論證;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相關重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負責組織重要綜合經濟信息、新聞的統一發布和解釋。
(四)社會科
銜接和協調人口與計畫生育、教育、科技 、文化、衛生、廣播電視、旅遊、民政、體育和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領域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發展政策,協調全縣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安排社會事業重大項目和為民辦實事項目,籌措和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統籌協調服務業發展,爭取上級服務業引導資金;負責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
(五)投資設審規劃科
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和協調各行業規劃、鄉(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統籌協調重大發展和產業政策,負責規劃項目庫建設;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招投標工作,規範和發展產權交易行為;研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融資的調控政策,提出固定資產投融資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監測和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狀況;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融資的方向;統籌安排政府投資項目計畫,統籌組織爭取國家、省、市有關項目資金和政策的支持工作;研究分析全縣利用內、外資情況,提出利用外資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參與縣發展開放型經濟目標的制定、檢查、考評工作;按照授權和分工,組織相關的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對證券監管機構、上級主管機關及有關中介機構的聯絡工作,承擔地方政府對本縣金融業發展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改革發展的協調工作,負責企業債券等有價證券發行的初審和報批;審查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財政性項目工程概(預)算,審查、上報限額以上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參與縣勘察、設計及諮詢單位的行業和市場管理。
(六)農經科(進賢縣農業資源區劃委員會辦公室)
銜接平衡農、林、水等農口各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發展、農產品基地規劃和農業科技、生態示範園區的發展規劃,並對規劃的實施進行監測分析;安排農業、林業、水利、氣象和農村經濟重大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安排農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安排和實施以工代賑項目;承辦縣農業區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工交科
參與組織擬訂工業、交通、城市化、環境保護、國土整治、資源開發與利用相關發展政策,安排相關項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並對其監測分析;負責企業改制、融資、上市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平衡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出讓計畫和環境保護計畫;負責協調安排重大工業、交通、城市基礎設施、土地整理、市容環境、園林綠化、環境保護等方面重大項目。
(八)重點工程辦公室(稽察辦公室)
負責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項目推進工作的總體思路,建設和管理重點項目庫,匯總提出全縣重大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對其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前期經費進行匯總平衡,提出安排和調度意見;對全縣重點項目建設過程進行跟蹤、檢查和管理,審查和安排相關項目進度計畫,協調重點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做好重點項目竣工驗收、招投標、資金調度和審計等項工作,開展全縣重點建設項目稽察;按授權負責組織相關重大項目的開發和前期工作。
(九)能源局
負責擬定能源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以及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預測監測能源需求和能源發展情況,提出能源經濟運行綜合調控目標,協調處理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電、油的運行管理;負責成品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業的協調和管理,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的發展工作;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指導申報能源建設項目;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能源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等工作;負責協調發展低碳經濟、建設低碳城市相關工作。原材料等基礎產業發展計畫,規劃能源、原材料等基礎產業重大項目布局。
(十)物價局(副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對縣管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成本核算,提出調整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組織實施;負責對列入價格監審的商品進行動態監測,實施提價申報和備案制度;負責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價格實行干預措施的實施;負責上級布置的專項調查和業務報表填報工作;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制定和調整上報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並組織和開展必需的價格聽證;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收費許可證》的發放、換髮和年度審驗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一)經濟信息中心
負責國家、省、市信息化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及相關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信息化工作對外交流和合作,擬訂信息化工作實施辦法;研究制定全縣信息化發展戰略,編制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鄉(鎮)和縣直各部門、各行業信息化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負責有關規劃和計畫的組織實施與監督檢查,承擔全縣信息網路體系建設的規劃、組織、協調和推進工作;負責對全縣信息行業的執法監督,負責對全縣信息行業和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管和行業管理。參與全市通信管道的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全縣通信和無線電管理工作的協調;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安全工作。組織建立全縣計算機和信息網路系統的安全認證體系,協調、解決全縣各公用信息網路和各專業網路在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方面的重大問題及計算機網路信息安全問題,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和管理計算機病毒防範工作;管理、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工程建設。對許可權內的信息化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建設提出審查意見;抓好全縣信息化建設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和有關管理工作;統籌規劃、組織管理全縣電子政務建設。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網的規劃、建設、日常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以及縣級黨政機關在國際網際網路註冊域名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信息技術和套用系統的推廣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及維護任務;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上網工作;協同有關職能部門開展信息技術套用和信息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