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押金制度

又稱進口存款制,是對進口國外商品設定的一種金融障礙。在這種制度下,進口商在進口商品時,必須選按進口額的一定比率和規定的時間,在指定的銀行無息存放一筆現金,這樣就增加了進口商的資金負擔,從而也起到了限制進口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口押金制度
  • 別稱進口存款制
  • 定義:對進口國外商品設定的金融障礙
  • 無息凍結:6個月
內容,舉例,意義,

內容

進口押金制,又稱進口存款制,是指為防止投機、限制進口,維持國際收支平衡而採取的一種經濟措施,又稱“進口保證金”。是指一些國家規定進口商在進口時,必須預先按進口金額的一定比率和規定的時間,在指定的銀行無息存放一筆現金的制度。

舉例

義大利進口押金制最後一天義大利政府從1974年5月7日到1975年3月24日,曾對400多種進口商品實行進口押金制度。它規定,凡項下商品進口,無論來自哪一個國家,進口商必須寒嘗舟槓先向中央銀行芝船催交納相當於進口貨值半數的現款押金,無息凍結6個月。據估計,協凝料這項措施相當於徵收5%以上的進口附加稅。辯懂
巴西政府也曾經規定,進口商必須先交納與契約金額相等的為期360天的存款才能進口。

意義

這種制度無疑疊嬸兵增加了進口商的資金負擔,影響了資金的政常周轉催催潤己,同時,由於是無息存款,利息的損失等於徵收了附加稅。所訂習背以,進口押金制度能夠起到限制進口的作用。有些國家還規定進口方必須獲得出口方所提供的一定數量的出口信貸或提高開出信用證押金等方式限制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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