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不可逆法則 law of irreversibility 是多洛(L.Dollo)1893年提出的一個進化法則,又稱多洛法則。
此法則認為,在進化過程中,退化或者完全消失的器官在以後的進化過程中決不會重新出現,隨著環境變化而一度消失了的器官,即使環境再變化又重新需要該器官時,機體只能產生另一種器官來發揮原有器官的作用。從陸生返回水生的動物(如鯨)和植物(如水生被子植物)的器官變化就是顯著的例子。魚類的鱗和爬蟲類的鱗也是一個例子。然而連多洛本人也列舉過侏羅紀和白堊紀曾一度為深海產的海龜中,龜甲又重新發達的例子。因此,關於這一法則究竟有多大意義很多人持有懷疑態度。也有人[如辛普森(G.G.Simpson)等]認為,歷史是不會重複的,不可逆法則只不過對此作了進化方面的說明;另外還有人強調指出,這一法則的例外事實是客觀存在,例如齒鯨的同齒性就是向哺乳類祖先——爬蟲類性狀的復歸(Protocetus和Zeuglodon等原始鯨類屬異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