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茶葉重量鑑定方法(SN/T 0924-2000)》從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ZB X50014—1986。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並歸口。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汪玲平、畢立新。
基本介紹
- 書名:進出口茶葉重量鑑定方法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出版日期:2000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3302
- 外文名:Method for the Weighing Survey of Tea for Import and Export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進出口茶葉重量鑑定方法(SN/T 0924-2000)》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進出口茶葉大包裝和小包裝的重量鑑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進出口茶葉大包裝和小包裝的重量鑑定。
2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2.1 毛重gross weight
出口茶葉本身連同包裝材料的總重量。
2.2皮重tare weight
用於包裝出口茶葉的包裝材料的重量。
2.3淨重net weight
除去皮重後的出口茶葉本身的重量。
2.4 固定重量 regular weight
整批出口茶葉,每件淨重都採用同一的重量。
2.5標明重量marked weight
包裝外面標有的毛、皮、淨重,都稱為標明重量;包裝上雖未標明重量,但標明件號,並備有整批重量明細單的,也按標明重量論。
2.6平均重量average weight
按鑑定部分或總件數實衡毛重計算的單件重量稱為平均重量。
3衡器
3.1 磅秤:稱量50 kg或以上。
3.2案秤:稱量5 kg或10 kg。
3.3天平:感量0.1 g,0.01 g。
4檢驗方法
4.1 大包裝茶重量鑑定
4.1.1毛重鑑定
4.1.1.1標明重量包裝的毛重鑑定
a)按10%的比例鑑定毛重,抽查件數不少於20件,批量不足20件的應全部衡重。
b)各件差重超過規定幅度時應按規定增加鑑定比例或直至全部衡重。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進出口茶葉大包裝和小包裝的重量鑑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進出口茶葉大包裝和小包裝的重量鑑定。
2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2.1 毛重gross weight
出口茶葉本身連同包裝材料的總重量。
2.2皮重tare weight
用於包裝出口茶葉的包裝材料的重量。
2.3淨重net weight
除去皮重後的出口茶葉本身的重量。
2.4 固定重量 regular weight
整批出口茶葉,每件淨重都採用同一的重量。
2.5標明重量marked weight
包裝外面標有的毛、皮、淨重,都稱為標明重量;包裝上雖未標明重量,但標明件號,並備有整批重量明細單的,也按標明重量論。
2.6平均重量average weight
按鑑定部分或總件數實衡毛重計算的單件重量稱為平均重量。
3衡器
3.1 磅秤:稱量50 kg或以上。
3.2案秤:稱量5 kg或10 kg。
3.3天平:感量0.1 g,0.01 g。
4檢驗方法
4.1 大包裝茶重量鑑定
4.1.1毛重鑑定
4.1.1.1標明重量包裝的毛重鑑定
a)按10%的比例鑑定毛重,抽查件數不少於20件,批量不足20件的應全部衡重。
b)各件差重超過規定幅度時應按規定增加鑑定比例或直至全部衡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