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低壓電器檢驗規程電氣繼電器

進出口低壓電器檢驗規程電氣繼電器

《進出口低壓電器檢驗規程 電氣繼電器(SN/T 1431.1-2004)》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並歸口。本部分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汪波、高熙康、余金鈞。本部分系首次發布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出口低壓電器檢驗規程 電氣繼電器
  • 外文名: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Low-voltage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Import and Export-Electrical Relays
  • 出版日期:2004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5858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頁
  • 開本:16
內容簡介,文摘,編輯推薦,

內容簡介

《進出口低壓電器檢驗規程 電氣繼電器(SN/T 1431.1-2004)》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文摘

著作權頁:
插圖:
4.2.3檢查水平
4.2.3.1代表性規格抽樣數按GB/T2828.1一般檢查水平Ⅱ確定。
4.2.3.2單一規格代表性樣品按GB/T2828.1特殊檢查水平S-4確定。
4.2.4不合格分類及合格質量水平
交收檢驗不合格品分為A類、B類和C類:
A類不合格:不允許;
B類不合格:AQL=1.5;
C類不合格:AQL=2.5。
4.2.5抽樣方法
按4.2.3規定,從批中隨機抽取代表性樣品。
4.3檢驗內容
4.3.1型式試驗
4.3.1.1對於出口檢驗,出現下列情況時應進行型式試驗
a)首批生產出口且不能提供有效型式試驗報告,或超過一年未生產後又再次生產出口的;
b)結構、材料、工藝變更,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特性的;
c)每兩年進行一次型式試驗。
4.3.1.2對於進口檢驗,必要時可進行型式試驗。
4.3.1.3型式試驗檢驗項目及方法按GB/T7261及GB/T14047進行。
4.3.2交收檢驗
交收檢驗項目及方法見表1,表1中的規定指4.2.1提到的產品技術要求。
4.4檢驗結果的判定
4.4.1交收檢驗
4.4.1.1根據A類、B類和C類不合格,在同一規格中分組統計出A類、B類和C類不合格品數。如有A類不合格品,判該規格產品不合格;若B類和C類不合格品數分別小於或等於相應的合格判定數Ac,則判該規格產品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4.4.1.2若所有代表性規格產品均合格,則判該批合格;若其中一個規格或超過一個規格產品為不合格,則該批為不合格。
4.4.2型式試驗
按GB/T7261及GB/T14047的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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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低壓電器檢驗規程 電氣繼電器(SN/T 1431.1-2004)》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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