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體人(罕見的妊娠現象)

連體人(罕見的妊娠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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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體人是一種極為罕見的妊娠現象,它是由單獨的一個受精卵分裂而成。與正常的單卵雙胞胎妊娠過程不同的是,受精卵在最初兩星期內沒能完全分離,局部分離的受精卵繼續成熟,結果便形成了一個連體的胎兒。這一般發生在懷孕的最初兩周左右,兩個胎兒具有相同的染色體核型、同一性別,血型、毛髮顏色、指紋等均相同。每10萬次懷孕中約有一例發生,大多數連體胎兒死於胚胎期,分娩成功率只有二十萬分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體人
  • 外文名:conjoined twins
  • 出品時間:2007年3月29日
  • 製片地區:泰國
電影評論,簡介,非人說,一人說,二人說,混合人說,

簡介

連體人極為少見,對連體人的研究也往往停留在醫學層面,很少有人從法律層面關注連體人,各國也沒有對連體人的專門立法,連體人的刑罰適用問題更是無人問津。雖然生理狀況決定了連體人犯罪的可能性極低,也難見連體人犯罪的案例,但並不排除其犯罪的可能性。由於特殊的生理狀況,對連體人的定罪量刑以及適用刑罰存在很大難度,這涉及到生命權、自由權等諸多問題。對連體人犯罪的刑罰適用問題的研究有助於促進刑法理論的發展。連體人共用一個身體,具有兩個相互獨立的思維意識,簡單一點說,連體人是具有一個身體,兩個腦袋的“人”。
關於連體人的法律人格問題,有四種學說:非人說、一人說、二人說、混合人說。根據楊立新張莉在《論連體人的法律人格及其權利衝突協調》一文中指出“對連體人法律人格基本定位的標準,必須綜合‘人’的生物學、心理學以及社會學的基本特性,即判斷連體人法律人格的基本要素是:(1)健全的人腦;(2)獨立的意志;(3)能夠充當一定的社會角色。因此,當連體人的個體具備這三個條件的時候,應當由連體人的各個個體獨立享有法律人格”。

非人說

對連體人的關注始於16世紀末,在16世紀末和17世紀初的文學、法律、醫學和宗教問題中,連體兄弟成為一個常見的主題。那時候,連體人不具有“人”的資格。他們往往被尊為神或被貶為怪物。如連體兄弟昌和恩在出生時,沒有一個接生婆敢接觸他們,因為害怕被詛咒。國王聽到這個訊息後,命令將他們處死。他們的母親偷偷將他們藏起來,他們才得以生存。但是,他們長期以來被當成怪物,在馬戲團里供人取樂。“連體人不是人”的觀點還可以從希臘和古羅馬神話中看出。如神蹇納思有兩張臉,一張年輕,一張老;森陶爾斯是人馬結合體,被一對有四隻腳的寄生雙胞胎所駕御。不僅如此,就連當時的醫學界也認定連體雙胞胎的誕生是違背天意和自然秩序的,是厄運和上帝懲罰的預兆。 16世紀,法國外科醫生阿蒙布諾依斯。帕爾致力於研究連體雙胞胎的成因,他認為:連體雙胞胎的形成是由於上帝發怒,惡魔的魔法,上帝想顯示自己的力量,妊娠婦女看見過的東西顯示在胎兒身上,等等。這些早期的理論影響醫學科學長達兩個多世紀。 “非人說”的反動性是明顯的,即使是連體人,他(或她)也是人,否定連體人的法律人格是當時科技和宗教落後的表現。

一人說

在16世紀末及17世紀初關於連體人的分析中,總是將一個只有一個腦袋和兩個身體或一個身體兩個腦袋的人看成是王國的形象或是分為兩個宗教共同體的基督教的形象。因而,當一個接受了洗禮,而另一個在人們可以對他施洗之前就死了的情況下,教士往往認為另一個之所以死,是因為他是異教徒。因此,法國就有了這樣的景象,連體人中的一個人因洗禮而得到拯救,另一個往往被罰入地獄和墮落。 這種現象表明,對連體人只承認為一個人,連體人的法律人格是一個。

二人說

到了19世紀,隨著醫學界對連體雙胞胎成因的進一步探索,人們逐漸明白了連體雙胞胎形成的真正原因,是由於將要形成兩個雙胞胎的胚胎細胞忽然半路停止分裂,這些未完全分裂的受精卵繼續發育形成的。連體雙胞胎非“神”,非“怪物”,而是“人”。但連體雙胞胎究竟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F.E.康基亞米拉在他的《神聖胚胎學概論或論教師、醫生和其他人對母腹中嬰兒的永恆拯救的義務》中提到:人們不斷地提出這樣的問題:“為了給一個畸形進行洗禮,什麼時候才能夠認為他有一個理性的靈魂呢?”“在什麼情況下他只有一個靈魂,或者有兩個靈魂,以使人們應當只進行一次洗禮或兩次?當一個有兩個身體或有兩個腦袋的畸胎出生的時候,是應當給他洗一次禮,還是兩次呢?是應當認為他有一個孩子,還是應當認為他有兩個孩子呢?”他提出這個問題之後,進一步認為,對於連體人法律人格判斷的標準在於身體和四肢:“如果一個畸胎有兩個身體,即使是合在一起的,如果每個身體都有各自分開的四肢……,就應當分別進行兩次洗禮,因為肯定有兩個人和兩個靈魂;在畸胎壓縮得更加緊密的情況下,人們只能有一種複數的表達方式:”我給你們洗禮‘。“ 很顯然,依這種判斷標準,如果連體人共用一個身體和四肢,就會被認定為一個人。而連體人分別具有不同的身體和四肢,則被認定為兩個人。且不論這種判斷標準是否正確,但僅就不同的情況確定連體人的法律人格,符合某種標準就應當認定為兩個人格的意見,是非常正確的。

混合人說

但也有理論認為,連體人不是一個人,也不是兩個人,是一種“混合人”。連體的形態就如性別一樣,是與生俱來、無須改變的,正如在這個世界上作為男性和作為女性同樣快樂生活一樣,連體人和獨體人也一樣享受生活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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