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區供銷合作總社

1955年3月,由海頭灣等7個漁業供銷合作社成立連雲區漁業供銷合作社,1956年11月,由連雲區漁業供銷合作社、連雲消費社、墟溝消費社合併,成立連雲區供銷合作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雲區供銷合作總社
  • 外文名:Lianyun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
  • 職能:區級社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
  • 地址:連雲港市連雲區中山東路10號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單位地址,

基本概況

1983年7月,成立連雲區供銷合作聯社,劃歸連雲區政府管理。1993年,連雲區供銷合作聯社更名為連雲區供銷合作總社,下轄連雲大廈、人民商場、港城商場、東港商場、廢舊物資回收公司、農副產品公司、化肥公司7個直屬企業和宿城供銷社、板橋供銷社、徐圩供銷社3個基層社。內設辦公室、管理科、業務科、合作指導科4個職能科室。根據省、市社和區政府關於企業改制的工作布置,連雲區供銷總社企業改制工作從2001年開始,到2005年底基本結束,2006年後進入掃尾工作。2007年實現銷售額1.57億元。

主要職責

連雲區供銷合作總社作為全區社員社的聯合組織和區級社社有資產管理機構,行使區級社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管理和運營本級社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和依法享有所有者的權益。
負責全區供銷行業的管理,組織和指導全區基層社改革和發展。
開拓為農綜合服務,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開拓城鄉市場,拓寬為農民和城市居民服務領域,構建為農服務體系。
指導全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管理機關及基層社的人事、勞資、安全保衛、計生、宣傳、職教等,負責基層單位黨的建設、紀檢、財務審計、群團、老幹部管理工作。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區社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工作;指導系統勞動用工、工資分配、保險福利、職工安全勞動保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以及幹部考核、任免和培養選撥工作;負責區社直屬單位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區社直屬單位的宣傳工作和群團組織工作;負責科技人員管理和職稱評審及工人技師評聘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職工教育和培訓;負責本系統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和服務;負責直屬單位的人民武裝和民兵建設工作。
管理科
編制機關財務收支計畫,負責經費的具體管理和落實,負責會計報表的匯總工作。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擬定系統的發展戰略和直屬單位年度目標指導、檢查全系統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執行國家財經審計法規,負責對系統內審計工作指導檢查;負責直屬單位年度審計和領導離任審計及其它專項審計;發揮審計機構在企業財務會計監督中的作用,加強直屬單位會計核算和管理,提高會計工作質量;負責基層單位的重大基建項目的審批、監督和管理。
業務科
對基層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協調與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負責統計報表匯總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區農業生產資料、棉花、廢舊物資回收,煙花、爆竹等市場管理;打擊收購、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保護農民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範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負責全系統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對本系統企業的安全生產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作,抓好本系統治安保衛工作。
合作指導科
制訂基層供銷社年度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基層供銷社改革、發展與管理工作;指導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村級綜合服務社;負責為農服務任務的完成;指導、監督全區國家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的質量標準檢測、政策、制度和辦法的推行。

單位地址

連雲區供銷總社辦公地址:連雲港市連雲區中山東路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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