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市場是當買賣雙方投資人連續委託買進或賣出上市證券時,只要彼此符合成交條件,交易均可在交易時段中任何時點發生,成交價格也不斷依買賣供需而出現漲跌變化的市場。連續市場依形成價格的直接主導力量,分為委託單驅動市場和報價驅動市場。委託單驅動市場的主要特點是市場價格直接反映市場投資者供需,如日本、韓國、新加坡和我國上海、深圳、香港的證券市場屬於委託單驅動市場。報價驅動市場的主要特點是市場價格直接反映市場中介人的多寡,如美國的納斯達克、英國倫敦等證券市場是報價驅動市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續市場
- 意義:買賣雙方投資人連續委託
- 條件:只要彼此符合成交條件
- 交易:時段中任何時點發生
連續市場的分類,連續競價的確定,
連續市場的分類
連續市場依形成價格的直接主導力量,區分為委託單驅動市場和報價驅動市場。
委託單驅動市場的主要特點,是市場價格直接反映市場投資者供需,如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家和我國香港的證券市場均是委託單驅動市場,我國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屬於委託單驅動市場。
報價驅動市場的主要特點是市場價格直接反映市場中介人的多寡,如美國的NASDAQ、英國倫敦等證券市場均是報價驅動市場。
連續競價的確定
連續競價是這樣確定成交價的:對新進入的一個買進有效委託,若不能成交,則進入買委託佇列排隊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託買人限價高於或等於賣委託佇列的最低賣出限價,則與賣委託佇列順序成交,其成交價格取賣方叫價。對新進入的一個賣出有效委託,若不能成交,則進入賣委託佇列排隊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託賣出限價低於或等於買委託佇列的最高買入限價,則與買委託佇列順序成交,其成交價格取買方叫價。這樣循環往復,直至收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