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水利局

連江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機構。連江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綜合研究擬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進行總量平衡,綜合協調,結構調整,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調控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江縣水利局
  • 內設機構:4個
  • 經濟發展科: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 所在地:連江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掛靠單位,

主要職責

縣發展與改革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凋整的調節目標及調節政策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和本縣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跟蹤分析,提出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三)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對改革方案實施過程進行跟蹤、調查,協調方案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四)提出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與投資方向,規劃重大項目布局;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重點建設項目計畫;監督、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負責安排或轉報連江縣重大建設項目和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負責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立項、可研、開工、報告、後評價等的管理和協調;會同縣有關主管部門審查項目初步設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審批或上報項目;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五)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
(六)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城鎮化發展戰略及重大政策措施;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建設;參與研究擬訂環境保護規劃。
(七)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及政策;負責全縣外債總量控制、結構集約化與監測工作,參與全縣收支平衡工作;開展對外招商引資項目的篩選、儲備、推介工作,安排重大利甩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
(八)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與連江縣有關重要商品的供求情況,做好糧食等重要商品進出口計畫;負責縣級部份重要商品、物資儲備和戰略儲備;參與研究價格政策。
(九)做好人口、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研究提出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行政法規和規章,參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起草和實施。
(十一)做好國民經濟動員工作;負責協調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之間的關係;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動員、國防交通保障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共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發展和改革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1、負責文電秘書、會議組織、保密檔案、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督辦協調等日常政務工作。2、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保衛和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3.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4、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宣傳教育、計畫生育、職稱評定等工作。5、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老幹部工作、學習培訓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6、負責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的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等綜合材料的編寫,以及實施項目帶動戰略的年度工作計畫的編寫。7、督促檢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執行項目帶動戰略工作情況。
(二)經濟發展科(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1、研究提出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與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漁業、鄉鎮企業等發展規劃及行業政策,組織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2、監測和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農業發展方向與農村經濟調整的政策,負責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環境衛生整治年度計畫和生態城鎮建設規劃等。4、組織和實施扶持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項目計畫,包括扶貧海建、以工代賑建設。5、研究提出全縣工業、交通等的發展戰略、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及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6、協調交通、能源重大項目建設和前期工作。7、研究出全縣產業發展戰略,組織編制重要產品的專項發展規劃,推動工業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建設。8、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工作。9、研究提出全縣項目成果轉化的發展思路及相關扶持政策,推動項目成果滾動發展。10、承擔項目成果交易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縣對外招商引資項目的徵集、篩選與儲備、推介工作。11、組織編制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長期規劃,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審批或轉報限額以上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和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及其協調服務工作。12、參與縣開發(投資)區招商引資政策研究和扶持,參與同國外、境外經貿合作、交流及外事接待工作。
(三)經濟體制改革科
1、研究制定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規劃,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經濟社會專項改革方案。2、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經濟體制改革落實。3、指導和推動全縣產權制度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4、研究提出我縣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擴大企業直接融資規模的政策和措施。5、推動上市公司資產重組。6、研究證券、期貨市場發展問題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設。7、提出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編制服務業發展計畫,組織安排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8、參與研究價格水平的調控目標和調控政策。9、參與糧食等重要農產品、農資等總量平衡和協調工作。負責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配額管理工作。10、參與研究外貿發展戰略與規劃。11、參與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12、承擔重要商品物資儲備工作。13、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的戰略,協調人口、就業、勞動工資、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社會保障等發展政策。14、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就業和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15、組織編制社會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及編制縣級社會事業重大建設項目。
(四)基本建設服務科
1、監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狀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2、組織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3、組織編制縣級重點項目計畫,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4、研究提出城市化發展戰略規劃,銜接平衡建築業、房地產業專項發展規劃。5、負責協調安排政法系統、縣直機關、城建等重要項目。6、轉報商業領域國家、省、市管理許可權的投資項目。7、組織、參與有關政策、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研究,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聽證和法規協調工作。8、負責發展和改革工作的法規及規範性檔案草案的綜合編報和有關法制宣傳教育。9、指導協調和監督招投標工作,做好信息發布工作。10、對全縣經濟發展戰略過程中的引資、投資等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掛靠單位

連江縣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組織編制全縣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重點項目的前期工作計畫、在建項目形象進度計畫;跟蹤檢查前期項目進展情況,對重點項目進行指導、檢查;組織研究提出重點項目的資金籌集計畫;協調重點項目的前期、建設和籌資工作;負責重點項目立功競賽評選工作。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協助做好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相關工作。
連江縣融資工作辦公室——根據五年規劃安排的重點項目,進行資金供求總量平衡,安排年度重點項目資金結構總盤子。牽頭組織建立縣級政府投資主體,會同財政部門籌措政府投資重點項目的資本金,確保政府投資項目獲準開工建設。組織有關部門、項目業主向國家、省市爭取投資資金,爭取貸款、債券、外債規模,負責牽頭開展利用銀行貸款、吸引民間資金、間接利用外資(政府貸款、世行貸款項目、亞行貸款項目、國際商貸等)、股份制、債券等方面的融資前期工作以及利用外資的招商和洽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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