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州市交通運輸局是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州市交通運輸局
- 隸屬:連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鐵路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及其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落實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共運輸規劃、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路政、運政和港口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船舶代理、航道、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規劃和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政府撥款的公路建設資金項目的爭取、管理和監督,協調或者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市屬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指導收費公路管理及公路聯網收費工作。
(五)負責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建設市場管理監督工作;負責跨市和市內旅客運輸管理,組織、協調重點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負責完善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基建程式碑嚷腿笑,依法審查、核准或上報審批交通建設項目;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和造價管理。
(六)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參與公路、水路有關交通戰備龍旋習工作。
(七)組織落實交通行業科技政策,參與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監督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組織、協調和參與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對外宣傳多葛囑等工作;擬訂交通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和措施並指導實施;負 責人事調配、幹部管理、勞資保險、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黨群、政治思想教育、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人員服務等工作;按規定管理直屬單位領導幹部。
2、綜合運輸股:負責交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的監督實施;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工作、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及城市公共客運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公路運輸;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道路、水路、鐵路等多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工作;協調地方鐵路的運營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公路、水路交通無線管理;指導交通行業環辨陵乃譽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3、規劃基建股: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及公路、水路、港囑拔付口、地方鐵路等發展戰略和專項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殃駝符;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後期評價工作;參與公路、水路有關交通戰備工作和救災等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工作及對外交通基本建設工作質量、造價監督工作;負責市管交通建設項目設計、施工許可審批;組織本市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公路養護和農村公路建設的管理工作。負責擬定本地區國防交通戰備工作的規定、交通戰備保障方案;規劃本地區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本地區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設,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負責本地區國防交通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檢查督導重要橋樑、公路、碼頭的維護;負責應付各種突發事件、防洪搶險、抗震救災等交通保障,貫徹執行國防交通的各項指示。
4、計財審計股:淋戶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局管理交通經費、外匯、信貸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各專項資金;負責局管交通資金監督使用;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公路建設統計工作。
5、交通安全股(應急辦公室):組織擬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責任制;組織、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處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安全生盧事故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6、執法監督股(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全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違反交通行業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實施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交通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在公路、港口碼頭、運輸站場、經營場所、車船停放場所實施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研究制定全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工作規劃,業務規範,制定各項管理制度;抓好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加強隊伍的內部執法監督,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參與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稽查和治理車船超限超載的管理;負責轄區內公路交通規費稽查和公路路政執法工作;組織全市重大交通執法活動,促進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健康協調發展;負責全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證件、執法車船、執法服裝和執法設備和管理等執法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統計報表和執法信息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治理超限超載工作計畫和任務,負責對轄區內超限超載車輛的查處;負責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檢查及總結評比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負責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檢查各洽超成員單位治超職責的履行情況;負責治超檔案、報表、資料的匯總上報和下發;承辦市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7、交通管理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制度,制定本轄區道路、水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根據管理許可權內部審核制度要求,審批道路運輸客貨運輸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相關業務,負責各經營業戶的開、停、歇業及年度審驗、資質等級評定等工作,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和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負責運政管理機構統一制定的單、證、卡及票據的發放、回收、管理。負責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相關經營業戶的監督管理和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工作。對運輸市場的運輸質量、經營行為、價格執行以及道路運輸從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處理運輸市場日常事務,調節運輸糾紛。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重大節日的旅客運輸,組織實施指令性的搶險、救災、戰備物資的運輸。掌握和提供本轄區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市場的基本情況,為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發展規劃和需求平衡提供信息,做好客貨運輸站場、客運線路規劃工作,做好車輛投放、車輛結構和技術進步的調控工作,做好運輸市場運力動態、供求關係的檢測和信息發布工作。完成市政府及上級交通運輸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4、計財審計股: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局管理交通經費、外匯、信貸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各專項資金;負責局管交通資金監督使用;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公路建設統計工作。
5、交通安全股(應急辦公室):組織擬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責任制;組織、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處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安全生盧事故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6、執法監督股(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全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違反交通行業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實施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交通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在公路、港口碼頭、運輸站場、經營場所、車船停放場所實施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研究制定全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工作規劃,業務規範,制定各項管理制度;抓好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加強隊伍的內部執法監督,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參與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稽查和治理車船超限超載的管理;負責轄區內公路交通規費稽查和公路路政執法工作;組織全市重大交通執法活動,促進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健康協調發展;負責全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證件、執法車船、執法服裝和執法設備和管理等執法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統計報表和執法信息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治理超限超載工作計畫和任務,負責對轄區內超限超載車輛的查處;負責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檢查及總結評比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負責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檢查各洽超成員單位治超職責的履行情況;負責治超檔案、報表、資料的匯總上報和下發;承辦市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7、交通管理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制度,制定本轄區道路、水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根據管理許可權內部審核制度要求,審批道路運輸客貨運輸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相關業務,負責各經營業戶的開、停、歇業及年度審驗、資質等級評定等工作,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和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負責運政管理機構統一制定的單、證、卡及票據的發放、回收、管理。負責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相關經營業戶的監督管理和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工作。對運輸市場的運輸質量、經營行為、價格執行以及道路運輸從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處理運輸市場日常事務,調節運輸糾紛。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重大節日的旅客運輸,組織實施指令性的搶險、救災、戰備物資的運輸。掌握和提供本轄區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市場的基本情況,為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發展規劃和需求平衡提供信息,做好客貨運輸站場、客運線路規劃工作,做好車輛投放、車輛結構和技術進步的調控工作,做好運輸市場運力動態、供求關係的檢測和信息發布工作。完成市政府及上級交通運輸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