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山區工商局

連山工商分局轄區包括高橋、紅螺蜆、鋼屯、寺兒堡等15個鄉鎮及錦郊街道,履行註冊登記、市場監管等工商行政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山區工商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區:葫蘆島連山區
  • 郵編:125000
內設機構,工作分工,

內設機構

葫蘆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連山分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監察科、法制科、註冊登記科、監督管理科、市場契約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下轄高橋、虹螺峴、鋼屯、楊家杖子、寺兒卜、錦郊、購物中心、個體運輸車輛管理所和市場稽查隊。掛靠連山分局的有連山區個體勞動者協會、連山區消費者委員會。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起草局綜合性檔案、報告,審核本局發文、信息、情況交流;
2、負責文書收發、打字、保密、印信管理、檔案、宣傳、信訪、保衛工作;
3、負責調研工作;
4、負責統計綜合,整理報送綜合統計資料和報告;
5、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催辦、匯總和建檔工作;
6、負責著裝、車輛、通訊等裝備的管理;
7、負責機關行政事務、房地產、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8、負責老幹部工作;
9、負責全系統的計畫生育、工會工作;
10、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11、負責全系統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2、負責全系統財務工作,監督指導各基層工商機構的財務管理,培訓基層財務人員,執行財經制度和紀律。
13、指導工商所相關業務。
二、人事監察科工作職責
1、負責局機關及全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
2、負責基層工商所規範化建設及全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評選先進、表彰工作;
3、負責對基層所班子的考核和人員調配工作;
4、指導基層工商所相關業務。
5、負責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及行風建設工作;
6、負責全系統的黨、政紀條規教育工作;
7、負責全系統黨員、幹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8、負責全系統的政務督察工作
三、法制科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建設;
2、指導全系統法制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3、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培訓工作;
4、負責全系統查辦的經濟違法違章案件的核審、應訴、組織聽證和行政案件的複議工作;
5、負責社會普法工作;
6、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核審及本局對外出證、調卷覆核審批工作。
四、市場稽查二隊工作職責
1、負責查處自己獲得線索立案的市場交易中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經營者行為;
2、負責查處轄區內非法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
3、依法查處自己獲得線索並立案的各類經濟違法案件。
五、註冊科工作職責
1、負責全轄區資企業、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管理工作,個體工商戶執照列印工作;
2、負責轄區內內資企業、私營企業的檔案管理、統計工作;
3、負責個體工商戶的統計匯總工作
4、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與管理情況;
5、協調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
6、指導基層工商所相關工作。
六、消保科工作職責
1、負責受理、調解、解決消費者的申訴、舉報、諮詢等事宜;
2、依法查辦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打擊流通領域中的假冒偽劣和違法違章經營行為;
3、負責組織開展“3·15”活動;
4、負責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的登記、統計工作;
5、負責信息的傳遞、收集工作;
6、指導基層所相關業務。
七、消委會工作職責
1、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
2、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3、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4、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5、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鑑定部門,鑑定部門應當告知鑑定結論;
6、就損壞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7、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八、市場契約科工作職責
1、負責市場交易秩序、交易行為的管理,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生產要素市場;
2、負責各類交易市場的登記註冊前的現場勘查工作;
3、負責市場統計工作;
4、負責轄區內商品展銷會登記工作;
5、指導全系統對各類市場的監督管理;
6、推行契約示範文制度,指導、監督契約當事人訂立和履行契約,依法查處利用契約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違法行為;
7、調解經濟契約糾紛;
8、考核培育本轄區內“守契約重信用”單位;
9、指導基層工商所相關業務。
九、商廣科工作職責
1、負責轄區的商標、廣告管理工作;
2、查處違反商標、廣告管理法律、法規及規章行為;
3、負責對廣告經(兼)營單位的資格審查和登記發證的審查工作,並監督其經營活動;
4、指導基層工商所相關業務。
十、監管科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企業登記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
2、負責對所轄企業的監督檢查、年度檢驗和日常監督檢查;
3、查處企業違法違章行為;
4、負責指導全系統的企業監管工作;
十一、市場稽查一隊工作職責
1、負責監督檢查市局交辦的和自己獲得線索立案的市場交易中不正當競爭行為;
2、負責配合連山區聯合整頓鉬礦業工作;
3、負責查處轄區內非法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
4、依法查處自己獲得線索並立案的各類經濟違法案件;
5、負責指導基層工商所相關工作。

工作分工

局長王華:負責全面工作
副局長劉奉之:分管登記、監管、人事監察、協會工作
副局長劉 虹:分管辦公室、法制、市場契約工作
副局長滿志揚:負責消保、消委會工作
連山區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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