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言之刑

造言之刑

【詞目】造言之刑

【讀音】zào yán zhī xíng

【釋義】刑:刑罰。對造謠惑眾的人所處的刑罰。

【出處】《周禮·地官·司徒》:“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亂民之刑。”鄭玄 註:“造言,訛言惑眾。” 唐 瞿曇悉達 《唐開元占經·人及鬼神占·訛言》:“《幽州錄》曰: 張 推問造言之主,問何由言此?答曰:‘實無所承,恍惚不知言之耳!’” 明 沈德符 《野獲編補遺·台省·苛求姓名》:“古來以姓名謗人者,如 裴度 之緋衣坦腹, 宋郊 之國姓祀天,讒口造言,為千古痛恨。” 載澤 《奏請宣布立憲密折》:“彼雖欲造言,而無辭可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造言之刑
  • 拼音:zào yán zhī xíng
  • 釋義:對造謠惑眾的人所處的刑罰
  • 出處:《周禮·地官·司徒》
【電視劇】
電視劇<<對我說謊試試>>中: 玄基俊和中國的全會長談判時候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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