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瑬認為 “凡以他物為幣皆有盡,惟鈔無盡,造百萬即百萬,造千萬即千萬,則操不涸之財源” ( 《錢鈔議一》),他把紙幣發行流通視為解決財政、經濟及一切社會問題 “取利莫大於是”、“利國利民” 的不二法門。王瑬否定金屬貨幣與紙幣的區別,認為 “銀鈔實同” (《錢幣芻言續刻·與包慎伯明府論鈔幣書》),因此,“誠試使鈔,而紙皆化為百千萬億之金錢” (同上書,《上何尚書仙槎先生書》)。他認為憑靠國家法權,就可保證紙幣價值即購買力的穩定,紙幣發行 “利無窮而君操其權” (《錢鈔議九》)、“國家有權勢以行之”(《與包慎伯明府論鈔幣書》),“鈔直(值) 有一定,商賈不得低昂之” (《錢鈔議》)。他斷言 “從來鈔法難行易敗者,……並不關取之不盡”、“若夫物價之騰湧,原不關乎行鈔”,他力圖把歷代紙幣發行流通的失敗歸結為技術原因而無視濫發紙幣的危害。王瑬主張國家紙幣發行 “但求足用止,自可為之限量,譬諸水火取之不盡,然民間日用自有定數也”,又說 “按造鈔之數,當使足以盡易天下百姓家之銀而止,未可是擬; 若論國用,則當如 《王制》 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使國家常有三十年之蓄可也。” (《與包慎伯明府論鈔幣書》),足見其紙幣發行數量之大; 他更主張紙幣發行 “君足而後民足”,“足君尤先”。此外,王瑬還認為發行不兌現紙幣可救治銀荒及銀貴錢賤,外國因得不到白銀,必 “無所利而自止”; 即使白銀外流也不可怕,因為中國已經不用銀為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