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多的土葬習俗中,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獨樹一幟。早死午葬,晚死晨葬,停屍不超過三天,稱為速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速葬
- 地理標誌: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
- 集中:在西北地區
- 特點:搬家路經墓地時還要哭唱喪歌
伊斯蘭教習俗,回族喪葬習俗,其他民族習俗,
伊斯蘭教習俗
我國的10個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大都集中在西北地區。因為受同一種宗教的影響,使他們的喪葬習俗有許多共同之處,比較明顯的有:他們的土葬不用棺槨;提倡速葬薄葬,一般是早死午葬,晚死晨葬,停屍不超過三天;屍體需由同性的親人為之淨身(洗屍),用白布包裹;放入墓穴時,屍體要頭朝北、腳朝南,面向西方(因為伊斯蘭教的聖地在中國的西方);婦女不得送葬;從人死到下葬,乃至各種祭日、百日、周年等一系列活動,都要請阿訇念經主持。
回族喪葬習俗
現以回族為例:親人亡故,即請阿訇念經,屍體頭朝北,腳沖南,面向西停放在屍床上。然後淨身,為之穿上"開凡"(屍衣)。在屍體的口、鼻、耳、眼等處放上一些香料,然後把屍體移進清真寺送屍用的長匣--"塔布提"內,阿訇及眾親友面對"塔布提"站立,阿訇口誦《古蘭經》舉行"站禮"儀式(類似與遺體告別),儀式結束,就抬至墳地掩埋。墓坑深約二米,在坑的西壁掏一個上圓下平,高約一米,長可容身的洞,將屍體頭北腳南,面向西側臥於洞內,封上洞口,再填上墓坑,墳堆做成魚脊形。葬後,阿訇再念一段《古蘭經》,葬禮就結束了。整個葬禮中親友不得哭泣,據說哭對亡人不利。婦女則不許送葬。葬後三日祭墳,請阿訇到墳地念經。一個月內逢主麻日,家屬都要到墓地誦經祈禱。40日、百日、周年還要請阿訇到墓地念經。此後只有生日和祭日才請阿訇念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