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通遼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通遼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不再保留通遼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起草有關人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編制通遼市人民防空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實施計畫,擬訂人民防空疏散計畫;組織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訂防護、應急搶險搶修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並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會同城市建設部門組織擬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四)承擔組織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職責。制定年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計畫;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程式對人民防空工程項目進行審批和備案管理;對在建人民防空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對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和綜合開發利用;監督和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法規的執行;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
(五)承擔組織指導城市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管理的職責。協調有關部門組建城市民眾防空組織,並將民眾防空組織納入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政府防災救災活動,協助有關部門擔負搶險救災任務;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教育,開展人民防空和防災救災知識宣傳及培訓;組織人民防空和防災演練演習。
(六)承擔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和信息化網路建設管理的職責。負責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制定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規劃,構建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網路的建設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和信息網路為平時搶險救災服務。
(七)負責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的籌集和管理,負責對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實施專業管理。
(八)負責戰時人民防空各項工作的組織落實和綜合協調。
(九)負責市人民政府、通遼軍分區和自治區人民防空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通遼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二)指揮通信科
(三)工程科
(四)審批科
(五)財務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