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縣環境衛生管理局

通道縣環境衛生管理局成立於1981年9月,位於雙江鎮城西街16號。現有在職幹部職工202人,其中正式工38人,內設辦公室、財務室、清掃保潔股、環境衛生監察股、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股。

領導成員,單位職能及崗位職責,行政法規,

領導成員

李紹文,局長,主持全盤工作,分管財務、計生工作;
楊正忠,支部書記,主管黨務工作,分管廉政、人事、辦公室工作;
張書祥,副局長,主管青年婦女、、武裝、車輛管理;
曾維銘,副局長,主管財務、清運、垃圾場工作;
石通政,副局長,主管工會、收費、衛生執法監察工作;
楊秀政,副局長,主管普掃保潔工作;

單位職能及崗位職責

(一)單位職能
1、貫徹落實環境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負責制定城區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統一管理縣城環境衛生工作,依法對縣城環境衛生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環境衛生執法監察的監督和管理。
4、負責處置縣城區生活垃圾排放、受納,對醫療垃圾收集、焚燒進行監督。
5、負責對縣城區環境衛生設施提出規劃建設意見,並承擔部分建設任務,參與環境衛生設施工程的初步審查。
6、負責對縣城區的街道進行清掃保潔,並實施收集生活垃圾服務和垃圾清運無害化處理,對果皮箱、垃圾中轉站等環衛設施進行維護和保潔。
7、負責垃圾處理費的徵收工作。
8、承辦縣委、縣政府及城市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崗位職責
1、辦公室
負責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負責調查研究、信息綜合、環衛宣傳報導、政務督查督辦;負責聯絡、協調、來信來訪處理和外事接待;負責局機關的會議組織,起草、審核重要文稿;負責局機關文電轉遞、機要保密和文書檔案管理;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購置、維護和管理;負責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會工作、婦女工作和信訪維穩工作;負責家屬區和局機關的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等行政後勤工作;負責縣人大代表、政協代表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全局的思想政治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統計報表工作;負責車輛調度工作;負責車輛用油、材料的計畫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的日常維修和保養;負責車輛的安全生產,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負責車輛年檢和駕駛員技術知識定期培訓工作。
(二)財務室
負責編報環衛管理資金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計畫配合縣財政部門抓好項目和資金的監控、調度和落實;負責健全規範財務制度,及時報送各種財務報表,定期作好財務分析,管理票證、印章;負責核定收入和支出,做好內部預算和決算;負責車輛油料供應、採購;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工資及各種補貼的發放;負責編制和執行機關財務計畫和統計;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負責編制規費的徵收計畫,並督促檢查實施;負責規費徵收、稽查及票證管理;負責規費征稽人員的崗位培訓;負責對各種繳費單位的規費徵收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規費徵收,促進征稽工作職能作用的全面發揮和征費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清掃保潔股
按照清掃質量標準,對城區主次幹道、庭院及綠化帶進行清掃保潔工作;負責對街道果皮箱進行清掏保潔工作;負責在冬季降雪時及時對城區主要街道、路口進行鏟冰掃雪工作;負責在降雨時及時清除責任區內積水;負責轄區內公廁衛生管理保潔工作;負責轄區內公廁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工作;制定和完善公廁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負責主街幹道的沖洗灑水和降溫防塵工作;負責生活垃圾的運輸工作,做到垃圾日產日清;負責垃圾斗、垃圾箱、板車、中轉站、公廁等環衛設施的維修和製作工作;負責城區道路果皮箱的安裝、維修;負責環衛工具的管理和發放登記工作。
(四)環境衛生監察股
對單位、門店、居民亂倒、市民亂丟等不良行為進行宣傳教育和有效引導,落實環境衛生有關法律法規;預防和制止損壞環境衛生、環衛設施及其他違法、違章行為;督促檢查清掃保潔人員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並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負責實施單位作出的行政處罰或處理,依法對違反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法規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按照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標準組織作業生產,合理規劃填埋作業區,做到規範管理和運營;負責場區辦公室等生產附屬設施的管理及沼氣排放、防滲、滲濾液等無害化處理重要生產環節的管理;負責垃圾處理場的安全防範和安全生產管理,經常對防火、防盜、防事故等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加強對作業安全、垃圾分檢人員的管理,避免責任事故的發生;負責對生產運行設備、輔助設備的日常維護、維修和管理,確保設備完好;負責處理周邊關係,積極做好周邊協調工作,搞好共建工作。

行政法規

1、《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
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4、《城市容貌標準》
5、《城市環境衛生標準》
6、《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標準管理辦法》
7、《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管理規定》
8、《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辦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10、《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標準》
11、《通道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暫行辦法》
12、《通道侗族自治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五、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依據、項目、標準
(一)收費依據
1、計投資[2002]1591號《關於印發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意見的通知》
2、湘政發[2002]34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家計委等單位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
3、計價格[2002]872號《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
4、湘價股[2003]150號《關於印發<湖南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5、懷政發[2004]4號《關於印發<懷化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6、懷市價[2004]104號《關於懷化市城區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的批覆》
7、懷市價[2003]176號《關於轉發<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建設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8、通政發[2007]9號《關於印發<通道侗族自治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二)收費項目和標準
通價字[2007]6號《關於開徵通道縣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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