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執行國家和地方的農業產業政策,從當地實際出發,引導
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三)負責組織實施糧油、經作、植保、土肥、農業環境保護等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農業新技術的普及、培訓和農業生產技術的指導服務工作。
(四)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指導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指導
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監督耕地保養保護與改造;參與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
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與發展規劃,指導、協調農業產業化工作,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建設,組織協調
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菜籃子工程建設;調查掌握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等情況,預測並發布農村經濟信息。
(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荒灘、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
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在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督指導下,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
(七)擬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點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術能開發工作。
(八)組織實施農業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業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對農作物種子、農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
(九)組織、監督全縣範圍內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及時發現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組織實施農產品“兩認”(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和農產品質量的安全檢測工作,並及時發布檢測結果。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蔬菜產業。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省、市、縣對農業的資金投入,指導局屬單位的工作,監督局屬單位保值增值,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局屬單位幹部人事、職稱、工資福利、勞動和社會保障以及機構編制等有關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預測發布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系統信息網站建設,制定農業發展規劃,農業區域開發規劃,農業結構調整規劃,農業資源利用規劃;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匯報材料和檔案,組織綜合性會議;組織新聞宣傳和調查研究,負責文秘、調研、機要、保密、信訪、收發檔案等工作;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指導、管理鄉鎮企業家協會工作。
(二)人事科教股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人事、工資福利、喪葬撫恤、機構編制、事業單位登記、勞資統計與社會保障工作;負責農業系統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及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等有關工作;協助局黨組、工會、紀檢搞好思想政治工作和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協助局領導搞好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年限考核、退休老幹部慰問及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系統工作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
(三)農業計畫財務股
研究提出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開發規劃、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引導
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承辦重大農業建設項目審查報批和扶持具有示範效應的產業化項目的工作;編制財務計畫和預算,定期檢查其執行情況;歸口管理局各項資金和局屬機構的財務審計監督,監督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搞好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的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經營管理和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
組織宣傳農業產業法律、法規政策,指導和監督全縣農業行政執法,承辦農業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全縣農業系統的普法工作和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建;組織農業各產業產品的質量認證工作。參與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主持或參與違反涉農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
(五)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加掛農藥管理辦公室牌子)
農業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農業行政執法活動;負責本行政區域本行業影響較大的案件和縣農業行政部門應當迴避的案件的查處;負責全縣農業行政執法工作。
歸口管理和直屬的事業單位
(一)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蔬菜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宣傳執行上級有關蔬菜生產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研究制定全縣蔬菜產業發展規劃和措施;負責城鎮蔬菜規劃區內開發建設基金的增收管理和使用;組織蔬菜基地建設,蔬菜生產和新技術新品種的研究、引進、推廣工作;負責農村蔬菜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對蔬菜商品進行質量安全檢測和監督。
(二)糧油站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縣
糧食作物的發展計畫和重大技術措施;參與擬訂全縣農業生產發展戰略和布局規劃;負責全縣糧食作物強農惠農政策的宣傳與落實;組織全縣糧食作物新技術、新品種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實施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負責全縣優質農作物基地建設;承擔全縣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與管理的指導工作;參與制定全縣農產品加工、流通業的規劃指導工作;負責全縣農情信息的調度、統計與發布。
(三)經作站
擬定棉花、花卉、產銷政策、法規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有關
經濟作物技術標準;組織協調
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管理及農產品技術和質量標準的擬訂;組織協調農產品基地與市場對接等;負責外向型農業發展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四)植保植檢站
負責全縣的植物病、蟲、草、鼠發生情況的預測預報;植物病、蟲、草、鼠發生情況的調查;植物病、蟲、草、鼠防治的指導工作;對植物重大病、蟲、草、鼠監測及防控;對植物突發性病、蟲、草、鼠監測及防控;依照國務院《植物檢疫條例》履行植物檢疫職能;對農藥新產品進行試驗、示範、推廣;負責農藥銷售、使用、生產、質量的監督管理。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湖南省植物保護條例》、《農藥管理條例》。
(五)土肥站
負責全縣測土配方施肥工作;負責有機肥的技術推廣和套用;負責全縣新型肥料的試驗、示範和技術推廣和套用;負責全縣的土壤肥力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全縣土壤改良、科學施肥、培肥地力的技術指導、諮詢服務、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配合農業執法大隊對全縣肥料市場監督管理。
(六)推廣站
組織擬訂並實施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發展規劃與政策;具體承辦全縣科教興農戰略的實施工作;具體承辦系統內重大農業科技項目的遴選及實施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及專利;負責管理全縣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農技服務產業化建設;組織、指導全縣農業教育培訓工作;承擔縣農業三項工程的立項、申報、實施的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建設;具體承辦農展會和農洽會;會同有關部門開通農產品運輸綠證通道。
(七)農環站
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工作;參與起草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的政策、法規、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生態農業建設;提出農產品無害化生產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的規劃和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生態環境和農產品污染的監測控制與防治。擬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負責農業信息的收集和農業產品市場調查提供有關信息服務;指導農業部門信息網路建設和組織協調農產品技術和質量、標準的擬訂;負責綠色食品的行證管理和農業產品檢驗認證工作。
(八)種子管理站(加掛農情信息站牌子)
負責宣傳貫徹種子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負責種子計畫、生產、經營和品種及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審核和管理《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審核審批發放其他種子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種子行業的管理;開展種子質量監督、品種試驗、檢驗;協助做好農作物種子質量事故、田間現場技術鑑定;協助配合省市種子管理站做好其他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有關農業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和資料庫建設;負責規劃、指導和實施農業信息體系建設以及農村信息員培訓;維護管理好通道農業網網站;搜尋報導農業工作動態信息;負責通道智慧型語音服務熱線的管理與維護,保證熱線通暢;協助做好農業基點統計縣的基點統計、物價調查、主要農作物生產成本調查等工作;承擔通道縣農業信息體系建設項目的管理及實施;負責向省市農業網站提供本地農業新聞報導等。
(九)農產品檢測中心
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檢測和信息發布。
(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加掛市場信息站牌子)
(十一)通道侗族自治縣省際馬龍邊境
植物檢疫檢查工作站
(十二)通道侗族自治縣農科所
(十三)通道侗族自治縣原種場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龍開興
主持全盤工作;聯繫雙江鎮、溪口鎮、杉木橋鄉農技站。
黨組成員、副局長 宋祥基
分管項目、糧油、植保、土肥工作;聯繫臨口鎮、木腳鄉、下鄉鄉農技站。
副局長 楊秀高
分管經作、蔬菜工作;聯繫農場、農科所,江口鄉、縣溪鎮、鍋沖鄉農技站。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李文定
分管紀檢監察、人事、財務、農環站工作;聯繫菁蕪洲鎮、播陽鎮、大高坪鄉農技站。
總農藝師 吳領席
分管科教、農技推廣、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信息工作;聯繫隴城鎮、黃土鄉、坪坦鄉農技站。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海進
分管農業行政執法、法規、農藥監管、種子管理、機關黨建工作;聯繫牙屯堡鎮、獨坡鄉、馬龍鄉農技站。
工會主席 吳金岳
分管辦公室、綜治維穩、無邪創建、應急、政務公開、農業信息服務、群團工作;聯繫坪陽鄉、甘溪鄉、傳素鄉農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