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縣旅遊局

通道侗族自治縣旅遊外事僑務局成立於1996年6月,為副科級事業單位,並下設“通道侗族自治縣旅遊公司”,根據通編髮【1998】11號檔案升格為正局級事業單位, 2010年成立的導遊管理中心、旅遊質量監督所,與通道侗族自治縣旅遊公司為通道縣旅遊外事僑務局二級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道侗族自治縣旅遊局
  • 所屬部門: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發展旅遊、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組織開展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評估;研究擬定全縣旅遊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旅遊資源的維護和開發建設;研究擬定外事、僑務工作發展規劃。
(二)研究全縣旅遊市場開發與指導全縣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組織全縣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培育和發展國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我縣發展國內旅遊的措施並指導實施。
(三)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輛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對旅遊經營者的旅遊設施和服務質量實行標準化等級評定管理;管理、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旅行社;指導、監督旅遊行業協會;負責全縣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制定實施旅遊安全應急預案;指導規範全縣旅遊企業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四)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組織指導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旅遊違法案件,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五)組織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和實施全縣旅遊人才培訓規劃,指導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認證的有關工作。
(六)擬定我縣外事、僑務工作制度;監督檢查對外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協調重大外事、僑務工作和涉外僑務事務。
(七)按縣委、縣政府檔案規定和省、市外辦的授權範圍,辦理全縣因公出國(境)人員的申報核辦工作;在有關規定允許的範圍內負責邀請、組織接待來訪的重要外賓和來我縣進行公務活動的國(境)外人員;指導民間對外友好交往工作,開展多邊、雙邊國際交流;牽頭協調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通活動及全縣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我縣對外宣傳工作並負責管理來我縣採訪的境外記者。
(八)歸口管理全縣因公出國(境)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的涉僑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負責海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絡聯誼工作;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協助做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僑務引資引智工作,促進華僑華人在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與我縣的交流合作;組織協調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在通重點投資企業的權益保護工作;貫徹執行有關華僑華人的捐贈、僑匯、僑屬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的捐贈工作;負責歸僑、僑眷扶貧救濟工作;配合做好僑務對台工作。
(九)負責對外事幹部、涉外人員以及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負責組織外事僑務幹部及翻譯人員的業務培訓;協助做好我縣黨政幹部國際形勢、外事政策等教育;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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