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金幣之類的足值貨幣,包含著價值上同硬幣面值大致相當的金屬。在金本位制下,黃金可以隨意送到造幣廠鑄成金幣,只需為這一特權支付少量鑄幣稅。相比之下,輔幣和紙幣的成本則比它們的面值要小得多。通貨的幣面價值超出生產成本的部分也被稱作鑄幣稅,因為它在早先時候屬於發行的封建領主或統治者。
現代政府使用紙幣以取代足值硬幣,產生資源使用方面的巨大節約,否則將大大增加金屬的開採與熔煉。這種鑄幣稅的價值可通過把貨幣的總需求量曲線當作利息率的函式來衡量。在這個需求曲線以下的範圍代表在某些假設一下因擁有通貨而獲得的總的社會利益。持有通貨的社會成本則用該通貨所含資產的機會成本來衡量。如果黃金被用為通貨,把它們移作其他用途時,其機會成本則將用所可以獲得的利率來計算。因此,在需求曲線以下介於市場利率和供給紙幣的成本之間的範圍,可表示鑄幣稅或用紙幣代替黃金所增加的社會節約。
在國際貨幣體系中,黃金仍然在國際儲備中占有很大部分,約占總儲備的1/3。使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建立的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或美元之間的信用資產採取代黃金,將會產生以鑄幣稅形式出現的大量社會利益,其數量等於資產的機會成本減去為提供該信用資產所花成本的部分,包括向儲備財產持有者支付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