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式訃告

【通知式訃告】普通人去世後,由其親屬或工作單位發出的訃告。一般的訃告包括標題、正文、結語、署名和日期等部分。標題用較大的字型寫於首行正中,通常只用“訃告”二字,也可在前面加上逝世者的姓名。正文寫明逝世者的身份、職務、姓名、逝世的原因、時間、地點、終年歲數,以及舉行喪葬儀式的具體內容、時間和地點。逝世者如有喪事從簡的遺囑,也應寫明。必要的還可簡述逝世者的主要經歷。結語寫“特此訃告”或“謹此訃聞”的字樣。最後於右下方寫發訃告者的名稱(如是親屬,還須于姓名之後寫上“哀告”的字樣),並註明發訃告的時間。訃告必須簡練精當,鄭重嚴肅。書寫或印刷時,套用白紙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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