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起草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地方性規章、制度草案;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甘肅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協助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渭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外文名:無
- 全稱:通渭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區:通渭縣
- 目標:經濟發展
單位全稱,單位職責,內設機構,
單位全稱
通渭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單位職責
(二)根據縣委、縣政府確定的經濟發展目標,擬訂全縣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三)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工作,並做好蒐集、整理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組織計畫生育抽樣調查;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考核和評估;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反映情況和問題並提出建議,做好參謀工作。
通渭縣人口計生局
(四)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發揮相關部門和非政府組織在推進人口計生事業發展方面的作用,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推進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建立有利於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機制。
(五)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與黨校、教育部門共同做好人口理論研究與教育工作。
(六)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和出生缺陷干預、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婦女生殖道感染干預工程的規劃與規範;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協助衛生部門做好愛滋病的防治、宣傳諮詢、安全套的發放、篩查等工作;對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和藥具發放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及相關產品廣告的審批工作,協助藥監部門做好計畫生育藥具和性保健品市場的監管工作。
(七)編制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免費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八)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
(九)負責計生系統醫、護、藥、技、中醫、生殖保健諮詢等專業繼續教育,職稱評定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進一步加強網路建設。
(十)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援助項目。
(十一)負責指導鄉鎮計畫生育辦公室、縣直各單位及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信訪室、法制股、宣傳股)
1 、負責起草機關綜合性檔案、報告;協調各股、室、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實,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組織職工開展各種活動;負責機關治安、衛生、財產、車輛、接待、綜合治理等後勤工作。
2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職工的考察、考核、調配、獎懲及工資和負責下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
3 、負責全縣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會議的籌備和組織;做好局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和文檔管理、機要保密等政務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接待與來信處理,做好信訪保密工作。
4 、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指導各級黨校的人口理論學習和各類學校人口理論課開設工作;指導媒體辦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欄目,對外宣傳和重要新聞的發布、報導工作;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以及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
5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各種經費和收支管理;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財產管理以及局機關辦公用品供應。
6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並做好組織實施;擬訂局機關普法依法治理規劃,組織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
2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職工的考察、考核、調配、獎懲及工資和負責下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
3 、負責全縣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會議的籌備和組織;做好局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和文檔管理、機要保密等政務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接待與來信處理,做好信訪保密工作。
4 、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指導各級黨校的人口理論學習和各類學校人口理論課開設工作;指導媒體辦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欄目,對外宣傳和重要新聞的發布、報導工作;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以及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
5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各種經費和收支管理;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財產管理以及局機關辦公用品供應。
6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並做好組織實施;擬訂局機關普法依法治理規劃,組織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