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通山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通山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原通山縣政務服務中心)是通山縣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通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山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機構職能,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二)政務服務管理股。
組織開展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並按要求抓好落實。負責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負責對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指導和督辦。承擔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職責。負責本單位行政複議和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承擔對全縣政務服務工作指導、監督與考評,負責對縣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規範運行管理。
(三)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股。
指導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政策法規宣傳和制度建設,推進目錄內的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擬定公共資源交易規則和管理制度,建立聯動執法工作機制。組織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專項督查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指導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和服務的規範化、標準化。組織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系統業務培訓。負責建設和管理全縣統一的評標專家庫,規範專家管理和使用。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行業信用信息歸集、披露、分類評標和聯合獎懲等套用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舉報的接收、轉辦、處理、反饋工作機制,受理公共資源交易的投訴舉報。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縣級公共資源交易中的違法行為。查處目錄內縣級項目平台外交易的行為。協調督促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舉報和查處違法行為。
(四)大數據管理股。
承擔縣數字政府建設規劃設計、綜合協調、指導督辦等工作。承擔對全縣政務公開指導、監督與考評。承擔“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相關工作,負責全縣電子政務外網、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 “網際網路+監管” 系統的建設與管理,推動全縣非涉密政務雲建設與融合,統籌指導協調全縣數據資源的整合套用和共享開放,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網站建設管理,負責網上政務服務能力評估。負責縣政府中心工作數位化治理項目的策劃,編制縣直部門政務信息化年度計畫,對縣直部門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方案、共享融合方案和已分享資料夾進行審核。負責縣大數據能力平台建設與管理,指導全縣大數據管理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平台系統和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相關的數據信息共享、統計分析、開發維護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構職能

第一條 根據《中共鹹寧市委、鹹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通山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鹹文〔2019〕13號)和《中共通山縣委、通山縣人民政府關於通山縣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通發〔2019〕1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通山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通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條 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落實縣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府職能轉變與“放管服”改革、數字政府建設、政務服務與政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省、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數字政府建設、政務服務與政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的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
   (二)牽頭負責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統籌謀劃、綜合協調、指導督辦,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和便民化。
   (三)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系統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工作。
   (四)指導協調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監管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規範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行為。
   (五)規劃指導建設全縣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服務規範化、標準化。
   (六)負責建立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舉報工作機制,受理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動中的投訴舉報,協調督促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舉報和查處違法行為。
   (七)建立公共資源交易聯動執法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公共資源交易監督檢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目錄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縣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八)統籌協調全縣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工作,推進各類公共資源交易相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開展公共資源交易統計和大數據分析。負責建設和管理全縣統一的評標專家庫,健全專家準入、考評、退出機制,組織開展教育培訓,規範專家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
   (九)負責數字政府建設規劃設計和協調推進,負責全縣大數據管理工作,統籌指導協調全縣政務數據資源的整合套用和推進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和“網際網路+監管”共享開放。
   (十)推進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和“網際網路+監管”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打造良好營商環境,不斷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進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數位化轉型,為縣委、縣政府決策提供大數據支撐,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分工。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結合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有關要求,推進相關行政職權的規範運行。縣級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的調整規範和取消下放,由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受理,徵求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意見後按程式辦理。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牽頭推進權責清單制度工作。
    2.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分工。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牽頭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推進投資審批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激勵創業創新、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等具體工作。
    3.與縣司法局的職責分工。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牽頭工作,縣司法局負責精簡行政審批中“減證便民” 工作。
    4.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牽頭工作,負責事中事後監管政策研究和統籌協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證照分離”“多證合一”,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5.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的綜合監督管理。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及交易範圍、交易方式、交易組織形式進行審批、核准;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督管理,受理投訴舉報並依法處理;依法開展對公共資源交易契約履約行為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查處,並將處理結果通報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沈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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