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縣進一步最佳化政務環境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 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基層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指導意見》(鄂政發〔2021〕6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最佳化政務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21〕7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深化“一事聯辦”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6號)有關要求,進一步深化我縣“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切實最佳化政務環境,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城縣進一步最佳化政務環境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 通城縣人民政府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以市場主體和民眾需求為導向,深入推進“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事聯辦”“跨省通辦”“省內通辦”等創新改革,最佳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強化數據共享,持續改善營商環境,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工作目標
2021年,圍繞更多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事聯辦”“跨省通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動實現事項管理全統一、業務系統全聯通、統一受理全覆蓋、重點事項辦理全提速。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落實省2021年新增10項“一事聯辦”事項主題線上辦理;實現縣政府確定的高頻領域6項“高效辦成一件事”全縣推廣落地;縣政務服務中心、鄉鎮、村(社區)線下便民服務大廳(室)全面推行“一窗通辦”,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綜窗”受理;大力推進“跨省通辦”和“省內通辦”;“鄂匯辦”實現更多高頻事項上線,全面提升企業和民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三、主要措施
(一)深化“一網通辦”。
1.持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根據湖北省調整下放的審批事項目錄清單,進一步取消、最佳化、下放縣級行政審批事項,規範行政權力運行,為企業和民眾提供更多更優質公共服務。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精簡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使我縣審批事項服務流程更優、審批環節更少、辦事便捷度更高。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2.持續推進縣級政務服務事項規範管理。嚴格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省市縣鄉村五級依申請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目錄)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63號),牢固樹立“清單之外無審批”的理念,嚴禁超清單(目錄)審批和各種變相審批。嚴格按照“一網通辦”的標準規範,達到縣、鄉、村依申請及公共服務事項網上辦事指南要素的全面統一。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直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3.持續提高政務服務事項網辦率。根據政務服務事項“應進盡進”原則,進一步加強縣政務服務中心事項進駐,加快推進部門內部職能整合歸併,真正實現“一個視窗”對外,切實推進統一受理平台在業務視窗、鄉鎮站所的套用,提高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件比例。全力實施鄉鎮“站所服務集中”,確保依申請類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進駐便民服務大廳(室),實現事項網上可辦率95%以上。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直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4.持續推進信息資源共享。積極推進數據共享工作,主動上傳、更新政務數據,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屬涉密信息外,能共享的全部共享。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原則上所有數據的套用、調取、存儲要實現零障礙,為大數據分析和政府決策提供保障。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5.持續擴大電子證照和電子印章套用。落實《省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企業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套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動更多事項實現“網上辦、一窗辦、就近辦、即時辦”,進一步規範電子證照錄入,嚴格按要求錄入事項要素,擴大電子證照套用,激活電子簽章套用功能。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持續推進。
6.加快“鄂匯辦”推廣套用。繼續依託手機APP平台推動交通、民政、人社、醫療、教育、水電氣等重點領域高頻民生服務事項實現“指尖辦”,開通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掌上辦”,加大宣傳推廣力度,讓“鄂匯辦”惠及民眾。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持續推進。
7.推進基層“一網通辦”。各鄉鎮加強便民服務大廳建設,由鄉鎮一名副職分管;村(社區)便民服務室由村(社區)“兩委”主任兼任負責人,業務主管部門加強對鄉鎮便民服務大廳、村(社區)便民服務室的業務指導。加大人員培訓力度,推行網上辦事。推動鄉鎮、村(社區)套用湖北政務服務網,依託政府入口網站依法公開權責清單、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大力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就近辦、幫辦代辦和引導教辦,將集成式政務服務查詢機等自助終端向鄉鎮、村(社區)延伸,提供24小時辦事預約、查詢列印、便民繳費等不間斷政務服務。夯實“就近辦”的人、財、物及體制機制基礎,打通政務服務“最後一公里”。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持續推進。
8.健全“12345”熱線服務機制。根據省、市工作要求,完成全縣各類熱線整合,實現“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以下簡稱“12345”熱線)一號回響。建立健全“12345”熱線規範化、標準化運行機制,加大“12345”平台網上投訴工單處理力度。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提供24小時工單轉辦,各單位積極配合、回應公眾訴求,確保民眾滿意率不低於95%。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機制,確保實名差評整改回訪率達到100%。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二)深化“一窗通辦”。
9.加強線上線下融合。大力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推動政務服務從實體大廳向線上線下融合服務轉變,實現實體辦事大廳事項辦理和湖北政務服務網線上發布事項標準統一、服務同源、信息共享。同時指導縣政務服務中心、鄉鎮便民服務大廳、村(社區)便民服務室開展預約、延時服務,針對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門幫辦、代辦服務,為民眾辦事增加便利。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10.推進統一受理平台套用。推動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和鄉鎮村便民服務廳(室)統一受理平台綜合受理事項,實現線上線下辦件“全量感知”。縣直各部門已啟用網上事項受理平台的,要使用統一的受理平台實時歸集辦件數據;未啟用的,要採用數據推送、二次錄入等方式實現歸集,並將所有辦件數據每月按時上報,由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匯總後統一向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報送。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持續推進。
11.大力推動事項“綜窗”辦理。設定綜合受理視窗,繼續推行“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統一視窗出件”服務模式。持續整合、歸併業務事項辦理,提高視窗人員業務素質,科學設定視窗類別,推動高頻事項綜窗辦、聯辦事項專區辦、跨域事項專窗辦、特殊事項綠窗辦,逐步實現無差別視窗業務辦理。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持續推進。
(三)深化“一事聯辦”。
12.落實更多“一事聯辦”主題線上辦理。持續鞏固提升9項已實施的“一事聯辦”主題。進一步協調各業務主管單位加強平台辦件業務指導,通過統一受理審查標準、減少申報材料、壓縮辦理時限,實現流程最佳化再造,推動新增10項“一事聯辦”事項在我縣落地落實。
責任單位:縣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13.高標準落實6項“高效辦成一件事”。緊扣市場主體和民眾的難點問題和“高頻事件”,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推動“企業開辦‘210’標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能”“水電氣接入外線工程並聯審批”“提高不動產登記服務質效”“社保卡一站式辦理”“解決老年人殘疾人辦事難突出問題”等重點領域“六件事”的全面落實見效。
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通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城發集團、縣供電公司、縣人行,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14.推進重點領域“一事聯辦”。鞏固企業開辦“210”成果,確保線上全程網辦,線下“一窗聯辦”。最佳化登記財產服務,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時間分別壓縮至3個、1個工作日,推進更多登記事項“一窗通辦、即來即辦”。最佳化用水用電用氣服務,全面推行水電氣接入外線工程並聯審批。將社會投資帶方案出讓類工程建設項目、社會投資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政府投資市政類(非獨立占地)線性項目、改造類(規劃條件不變)工程建設項目、一般工業類投資建設項目等5類工程項目的審批時間分別壓縮至30、45、40、35、30個工作日。
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縣城發集團、縣供電公司、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四)深化“跨省通辦”。
15.創新“跨省通辦”模式。做優做實已開通的“跨省通辦”事項和地區,繼續採取“全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等多種模式,梳理更多合作事項清單,在已與深圳市寶安區和湖南省臨湘市、岳陽縣實現“跨省通辦”的基礎上,開闢更大範圍的“跨省通辦”新模式,力求做出亮點、做出特色。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持續推進。
16.暢通工作機制。與達成“跨省通辦”協定的地區建立通辦合作溝通機制,明確事項辦理流轉程式,建立通辦授信體系。學習借鑑其它地區的先進經驗做法,形成切合我縣實際的通辦、聯辦新舉措。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持續推進。
(五)強化“網際網路+監管”。
17.嚴格執行“照單監管”。按照省“網際網路+監管”事項清單”,及時做好本級監管事項的認領和發布,嚴格規範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調整。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委編辦、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18.推進對監管的公開。對監管行為依法公開,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實現監管規則、計畫、標準、過程、結果等依法公開。按照“誰執法誰公示”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依法不予公開的信息外,行政執法職責、依據、程式、結果等對社會全面公開。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司法局,縣直各單位;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六)深化“政務公開”。
19.推進入口網站政務公開。充分發揮縣政府入口網站政務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融媒體中心要根據省、市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協調指導各鄉鎮、縣直各部門按照縣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內容保障要求,在入口網站全面、準確、及時公開政務信息,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實現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公開。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融媒體中心,縣直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20.規範新媒體備案管理。根據省、市新媒體管理“應備盡備、應並盡並、應關盡關,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各單位要建立“專號專人”負責制,開通新媒體的單位要及時到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進行備案登記,及時更新發布內容,對內容“每周一審,每月一查”,進一步規範政務新媒體的管理工作。
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直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時間:2021年12月底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統籌協調。縣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全面統籌推進最佳化政務環境工作的各項改革,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督導鄉鎮和部門跟進相關工作,推動改革取得實效。
(二)壓實工作責任。按照“牽頭負責、分塊推進”的原則,由縣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總責,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主動認領任務,積極配合牽頭部門開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和阻礙工作落實。部門和鄉鎮是工作落實的主體,主要負責同志要牽頭抓總,確定專人專抓,對照工作方案要求持續推進。各有關部門既要抓好本部門具體任務的推進落實,也要做好鄉鎮對口業務的指導培訓,及時研究解決系統內改革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按期實現預定目標。
(三)強化檢查督辦。縣政府將最佳化政務環境改革工作列入重點事項督查清單,納入鄉鎮和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縣政府督查室要會同縣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對部門和鄉鎮進行跟蹤督查,每月進行考核通報。凡發現不積極、不配合、不作為的單位,縣政府主要領導將對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必要時將進行嚴厲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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